“開門—今天不行。請你和老闆娘在家待著,回頭還找你們‘有事’?”艾春光走近答道:
“院子別掃了,等我們勘查結束以後再弄!”
“嗯…我等著—唉”黃六子囁嚅道:
他臉色灰黃,捋一下凌亂的頭髮,拿起掃帚,往東樓客廳挪去—
著急真傷人!一夜工夫,黃老闆似乎老了許多?
想想也是,臨近大年邊上,任誰家碰上“死人”這等倒黴事,都不會高興,何況還驚動了警察…
春光很快做出分工:
喻探長和童世嘉去醫院,找昨夜前來急救的醫護人員,分別仔細詢問其所見所聞及所為;採集他們的十指紋和掌紋,並對所穿的鞋子取樣。
他和楊擁軍留在賓館,一是復勘現場;二是找黃老闆夫婦“有事”?
喻劍等人接受任務走後,艾春光告訴小楊—
立即到附近找個制高點,對現場方位進行迴轉連續拍照,確保客觀記錄下現場“大環境”!
他分派篤定,便站在桂花樹下,望向西樓201怔怔出神:
大約1月13日1時許,抹著香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王晴,揹著雙肩包,騎電瓶車駛進院子,來到桂花樹下停車。
從老闆娘手上拿到鑰匙,徑直順外樓梯上西樓,開啟201房間。進去後,放下包,開空調、電視機,拉上前後窗窗簾,脫掉皮靴放整齊,斜靠在床上看電視。
後來室內溫度上升,她索性脫掉襪子、短裙和肉色棉彈力褲,半躺下來,拉過被條蓋在身上,繼續“看電視”…
——附近類似小旅館很多,王晴單單挑這一家,應該和吉祥賓館的地理環境有關:離主街道較遠,偏僻、安靜,且白天房客稀少。
從她“開房”的過程看,應該來過這裡,而且不止一、兩次。這也意味著—油滑的老闆娘可能沒講實話?必須再次詢問老闆娘,可能會有“新收穫”?
臨近年關,一個32歲的年輕農村少婦不在家裡“忙年”,而是大白天跑到城裡賓館睡覺,為什麼呢?和家人慪氣,離家出走?不像!從她精心打扮、包裡裝著“避孕藥”來看,最有可能是—會情郎!
大概過去1小時,一個灰襖男猶豫著走進吉祥賓館,打電話“確認沒錯”後,也爬上西二樓,推門走進201—
他關門後,搭訕著走到床邊,坐在床沿上…後脫掉衣服,鑽進被窩…強行扒掉王晴幾乎所有衣裳,與她發生“關係”…
灰襖男發現王晴死去,匆忙將被條蓋住屍體上半部,穿上衣服拿著王晴電瓶車鑰匙,開門、關門、下樓,騎車逃離現場。
由此判斷,灰襖男對現場不熟悉;和死者很熟。他以和平方式進入中心現場,表明王晴“留門”,對他沒有戒備之心,更沒有料到—自己會被殺?
從王晴的內衣破損、異常來看,她當時確實不願意和灰襖男—發生“性關係”,而且極有可能竭力反抗?但她為什麼“沒呼救”?電視機的音量並不大,房間密封性也不是很好,如果她聲嘶力竭喊叫,附近的人應該會有所察覺呀?或許老闆娘做出反應—都能救她一命?
灰襖男“性侵、殺人”後,還給死者蓋被子,說明他對王晴用情很深,不想其赤身裸體暴露在房間裡。這進一步反映出—兩人平常關係非同一般;起碼男人更愛女人!
至於“兇手”騎走電瓶車,這是作案人的正常心理反應:
他必須儘快逃離現場!—當然也增加了“被發現”的風險?
如果“王晴死亡案”發生過程,正像上面重建、分析的那樣,那案件性質就是一起惡劣的性侵殺人案,灰襖男就是重點嫌疑人!
但要想真相大白,查清所有細節問題,必須從“案發現場”做起,儘快找到灰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