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義看著程勇、劉宗煒出門,鄭哲緊隨其後,很滿意:
所謂響鼓不用重敲!這個鄭哲眼睛頭子亮,主動性強,難怪牛濛向自己多次推薦他!
“張局,來一根”方雲木遞過一支中華,掏出打火機準備給領導點?
“抽多了,等一哈—”正義拿著香菸,探視雲木道:
“方所長,這件事你有何高見?”
“張局,你莫調我老默‘麻經’了。我哪有麼高見?我聽你的,你說怎麼幹,我全力執行!”方所長說完點起煙,猛吸一口!
“你現在是‘城防司令’耶!死人這麼嚴重的事,怎麼能沒想法?”張正義透過煙霧,盯著方雲木?
“唉都快過年了!碰上這檔事兒—真倒黴!話又說回來,一個大活人就這麼睡覺、睡死了?攤在誰家,不都可憐傷心啊!我們就是熬夜加班受點兒罪,也值得—”老默像是自言自語,轉而道:
“按照艾大剛才介紹的現場情況,死者衣著明顯反常哪有大冬天睡覺不蓋好被子,短褲只穿一條腿兒的…至於是不是案件,還要等現場勘驗、屍檢結束,結合調查情況,綜合進行分析?”
方雲木直覺這就是一起殺人案,而且性侵的可能性極大!但多年的從警生涯,已經改變他許多,不再像當年那樣“直言不諱”了。很多死亡事件一開始給人第一印象是命案,最終透過紮實有效的偵探,證明人不是被害致死的…
“你講的對!”張局贊同道:
“剛才旅館老闆的談話材料你也看了,覺得—談的麼樣?”
“不行不夠細!就薄薄兩頁紙,該問的沒問…”方雲木摸一下鼓腮幫子,檢討:
“都是我平時培訓、督導不得力,這材料—要重談!”
“什麼時候安排人再談?”張正義沉聲追問:
他進門就看報警材料,上面僅僅記錄了發現死人、施救、報警的過程,比如死者是什麼時候來的?怎麼來的?帶有什麼物品?情緒怎麼樣?有沒有同伴?等等,—都沒有詢問!
像旅館老闆這麼重要的旁證,甚至是目擊“兇手”的證人,談話—就兩張紙、數十行字打發?簡直是敷衍了事,講大一點兒,就是“不作為、瀆職”!
方老默聽話聽音,毫不猶豫應道:
“我就來談—”
“嗯!你問,我記!”張局摁滅菸頭,決定給老默打下手:
他是老偵探出身,記筆錄不在話下。
“哪能呢張局!我曉得我字沒你寫得好;速度沒你快,但是這點兒‘小事’,我幹得了!你在旁邊把把關、提個醒—就足夠了!”方老默說完,立刻從提包裡掏出筆、紙和油墨。
張正義看著熟悉的“三件寶貝”,放下心來:
現在許多年青警員一干到科所隊長,就不再辦案,當起“甩手掌櫃”,甚至出警連包、筆記本都不帶,更別說帶齊“老三樣”。雲木現在是城關派出所所長,還有如此狀態—證明自己當年沒看錯人…
方所長盤著腿兒快速上樓,叫下黃老闆。
“局長抽根孬煙?”黃老闆小心翼翼獻殷勤—拆一包陽光利群,竟找不到塑膠封條?
“一看你就不是抽菸的人!我抽菸帶的有,你莫拆!方所長還有一些事情,要問你你坐—”張局說著,掏出中華煙,扔給老默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