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於每天拿彈劾當業績的科道來說,簡直就跟貓兒聞見腥了一樣。
但是,還沒等陳鎰高興片刻,天子又補了一句。
”科道風憲,若因私利而擅自攻訐他人,或私自結黨以劾大臣,查實後,罪加一等。”
好吧……
群臣鬆了口氣,陳總憲的臉色卻有些幽怨。
陛下,您至於這麼信不過科道嗎……
天子給了他一個堅定的眼神。
至於!
言官對於朝廷來說,重要性毋庸置疑,所以歷來,科道犯罪,都是從嚴從重。
“結黨營私”這個罪名,拿捏起來分寸難以把握,若不加以限制,反倒會成為御史們攻訐朝臣的手段。
所以,只能委屈陳總憲了。
應該說,吏部年考,御史督查,雙管齊下,對於結黨和黨爭之風,應該會有一定程度上的抑制。
這也是目前來看,能夠實施下去的,最切合實際的辦法。
其實除此之外,朱祁鈺還曾經考慮過,如果年考當中官員不合格,是否要追究當初舉薦官員的責任。
但是到最後,他還是放棄了這個想法。
在朝堂之上,能夠有舉薦資格的人很多,基本上是個人都能上本舉薦別人。
但是,真正有分量的,能夠保證自己能舉薦成功的,其實寥寥無幾,皆是朝中重臣。
如果說行此追責制度的話,鬧出來的動靜實在太大,容易引得朝堂動盪。
何況,從實際出發考慮,這些大臣舉薦別人,是覺得他們合適於這個職位,但是,真正能不能幹好,誰也不能提前打包票。
所以,以此來追責舉薦人,反而對朝堂沒有好處。
就拿現在來說,難道說方杲,洪常,叚寔三人當中有一個幹得不好,就要將於謙罷免?未免太過苛責了。
因此,到最後,朱祁鈺還是決定,只撤銷被舉薦之人的官職,讓他回到吏部待選,而沒有做出過分嚴苛的措施。
但是歸根結底,還是那句話,這件事情的根本,在於朝堂風氣如何。
大道理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確實是只要照著做,就能夠拿到好結果的路,儘管,大道理並不容易踐行。
所以,懲罰的措施要有,但是重點,還是要放在教化上。
如果朝中大臣,真的能夠做到以國為本,為國舉薦合適的官員,而被舉薦的官員,也能持正自守,不因私恩而廢公務,朝堂風氣如此,黨爭才能真正的杜絕。
當然,朱祁鈺從未想過,能夠改變人本性當中的自私。
提攜後進,相互扶持,是官場當中不可避免的現象。
但是,只要能夠將社稷擺在私利之前,那麼,即便有所私心,也並非不可接受。
這當然非常困難。
但是,要去做!
從天子自己做起,正身方能正人。
君主正,朝堂方能清明。
不可迂腐於自身持守能自令百官仿之,但是,也不可迷信嚴刑峻法,只以刑罰令百官畏懼。
寬嚴相濟,剛柔相合,雷霆手段為懾,教化仁義為引。
此方是,治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