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部落的年輕人都在奔走相告,訊息隨著遊牧的牛隊和獵人們傳往遠方。這個訊息從商隊到達一週前就開始流傳,一直流傳到現在。
在這內陸地區,商隊的到達,絕對是一件大事。遠處部落的人們,會騎著馬或者蜥龍、帶著毛皮趕來,換回生活必需的那些物資。富裕的酋長們則趕著自己的牛羊群,從自己的部落來到商隊所在的集市——托斯卡維爾,在部落語言中是“草原中心”的意思。
從這裡前往海邊的殖民地城鎮,大約需要駿馬賓士10天——換算成後世的通用距離單位,是800公里。
一百五十年後,“托斯卡維爾”會成為一個著名的重工業中心,北新洲內戰中東西兩軍逐鹿的焦點,至少二十本戰爭小說和五十本言情小說的主要舞臺;但在這個時代,它還只是一個部落季節性的聚居地而已。平常很少有托斯卡人或白人住在這裡,只有商隊來的時候,托斯卡維爾才會熱鬧起來。
白人的商隊,每個季度才會從東海岸過來一次。路上的八百公里,要穿越許多部落和種族的聚居區,其中不乏存心不良者。如果不能湊夠一定人數和火槍,是沒有人敢於上路的。一個典型的商隊,會攜帶從食品調料、日用百貨到武器鎧甲的各種商品那全都是這內陸草原、甚至這整個新大陸都不能生產的商品。
好不容易到達這裡的商人們放下大車,擺開攤位,開始叫賣。他們所僱傭的那幾百護衛,則去到附近那些作風開放的部落裡面,拿著希罕的小玩藝和小飾品,找一些蠻族的女孩子度過良宵當然,每次都有那麼一些倒黴蛋被抓了現行。自從發覺這些白人喜歡部落的開放作風之後,部落的酋長們就增添了“禁止敗壞部落門風”這條新的族規,以便把這些白人身上的稀罕物品扒光。
當然,這些小事情,從來都不影響市場內正常的交易。
“油,值多少?”
“四個毛皮!”
商人殷勤地堆起笑容,豎起四個手指,以防主顧那不太靈光的腦袋瓜子算錯帳。
“這柄劍呢?”
“三個五個毛皮!”
商人的左手五指張開,翻一下,再翻一下。
“要了!”
強壯的野蠻人,從背上的麻袋裡面,甩出五塊一尺見方的各色毛皮,又加上一件整張的羊皮,扔在地下,拿起劍就走。
草原上的人,用“五個”作為基本計量單位,用各種尺寸的、切成塊的毛皮作為貨幣。整塊整塊的毛皮放在箱子裡面,拿取方便,也好算帳;除非要有大宗買賣,他們才用整張付款。
遊牧民族沒有什麼太多的產出,他們的生活就是由放牧、打獵、掠奪所構成的。他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代復一代過著同樣的生活,讓一代又一代的開拓者成為富翁。他們不想改變,也不願意改變。
今次的商隊,來光顧的托斯卡人尤其多。草原上的幾個大部落,全都集中到了這日後被稱作“托斯卡維爾”的地區,這讓商人們喜笑顏開。不過,這也讓他們有些擔心:野蠻人集中起來,顯然只能有一個目的。
“可能要打仗了吧?”商隊的人們都忐忑不安。
野蠻人要打仗,就只往一個方向——西面去。在西面,有另外一個巨大的落後文明,矮人的文明。這兩族是世仇,幾乎每個月都在交戰。類似“矮人會襲擊托斯卡維爾”這樣的流言,在草原上到處都有流傳,流言所指向的賓語不停地轉換。這種恐懼並非毫無道理:更西面那些部落世代居住的領土,都已經變成了矮人的農田。
為了儘快出手貨物,這次商人們開價比以往都低。趕緊賣完東西,賺一些就走,不要太貪心。萬一被捲入這些部落的混戰,可就沒命享用財富了。
今天是第五天的下午,幾乎所有大車都已經空了,換上了不怎麼沉重的上好毛皮。商人們高興地數著毛皮,曬著春日草原那暖洋洋的陽光,交流著賺了多少的情報。
“我一共賺了三百件毛皮。你呢?”
“咳,別提了。才一百五十件,降價降得太多呀。”
“不錯了,能賣就好。那邊那個穿得金光閃閃的女人,要價太高,可一件毛皮都沒有賺到啊。”
順著商人們目光的方向看去,是一輛大車。其他人的大車都已經幾乎賣空了,載上了賺回來的毛皮,積載已經輕了許多;只有這輛大車的車轍,仍然和來的時候一樣深。
大車的主人,就在車的駕手位置上,臉上蓋著牛仔常蓋的那種邊簷很寬的帽子,斜倚著打盹。即便是打盹,她的嘴角還是掛著那種帶些高傲的冷漠。金項鍊、金戒指、金色披風、金色袍子、就連貼身內衣似乎都是金色的。即便經過了二十天的風塵僕僕,她身上仍然是金光閃耀。
之所以一筆生意都沒有成交,有一部分原因是她的護衛——看到這個大漢,一般的野蠻人就會被嚇走;敢於上來問價錢的,基本也都是問了價錢就跑掉了。不過,那只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還是在貨主身上。
“不零賣,不二價,你決定出多少,我決定賣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