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校的話,讓東林黨同勳貴們無從開口了。畢竟他們口中一直念道的就是“不能與民爭利”,陛下已經很明確的說了這是廢話。
尤其是勳貴們,要節流自然是查“吃空餉”,京營在編17萬人,“吃空餉”的人數高達11萬多。
“節流”他們肯定是不支援的,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支援“開源”吧,不就是交一點商稅,反正大明的商稅稅率也不高。
很快魏忠賢就接過了朱由校的話說道:“大明去年總共的財政收入是755萬兩白銀,而各種支出高達1130萬兩。”
“其中陛下的內帑支援了200萬兩,剩下的175萬兩仍在拖欠之中。”
“去年朝廷的收入增加主要是因為崔呈秀擔任淮揚巡撫大力推行袁世振改革鹽法,執行綱鹽法。使得朝廷的鹽稅收入達到了250萬兩,為大明有史以來的最高記錄。此前大貪官李三才在任的時候兩淮的鹽稅最高也沒有超過60萬兩,少的時候甚至只有20萬兩。”
“但是今年天災更為嚴重,各地的賦稅肯定銳減,而鹽稅也肯定受到影響!如果不加徵商稅,那麼今年朝廷的收入肯定會大幅下降。”
魏公公之所以說加徵,是因為大明原本也是有商稅的。
大明的的稅收主要是農稅和鹽稅這兩塊,但是商稅還是有的。
其一是鈔關,其主要設定在長江和運河,對所過船舶載重進行課稅,此項稅種收入較多。
其他類似的還有工關稅,門稅,過壩稅,船稅(與船鈔不同,對貨物進行徵稅)種類極其繁多,稅率也不等,如工關稅因為要修皇宮可以高到三抽二。
天啟元年在魏忠賢的催收下稅額高達到439000兩。
還有就是海關稅,明朝對海關進行管理的機關是市舶司,主要物件是朝貢貿易的貢品和私貨,貢品對接皇室不進行課稅,而對於貢船捎帶的“私貨”。
早期施行“給價收買”,中晚期施行“抽分”,“抽分”都是抽取實物,抽分稅率是十取二。涉及海關稅的還有引商法,抽餉,加增餉等名目。
但是由於大明禁海,海關稅的收入並不高,往年只有6萬兩左右。
天啟元年在閹黨的高強度監視下,也只是增加到了79000兩。
以上兩種其實是廣義上的商稅。
大明狹義的商稅,涉及的物件飲食、果蔬和牲畜等百貨,這類是三十稅一,由設立在地方的稅課司徵收。
明太祖對商稅較為抵制(實際這玩意也收不到多少錢,反而更容易害民),所以將稅額較少的稅課司進行裁減,對於完不成指標的稅課司並不進行制裁。而且對於自用的諸物進行免稅。
除了對百貨進行徵收以外還有四項。
一是酒醋稅,明朝原先施行酒禁,但屢禁不止,後來行酒醋稅,分酒麴和酒兩次徵收。
二是市肆門攤稅,開徵於洪熙朝,這個稅種類似後來的營業稅,也是由稅課司進行徵收。
三契稅,主要針對契約,分為工本和稅銀兩項,前者工本錢四十文,後者是每兩銀三分。
四漁課,透過河泊所進行徵收,明初河泊所320多所,有些省份設所太多,導致收的稅抵不上開支的。
其中漁課根本就是入不敷出,所以這項稅已經放棄徵收了。
其他三項由於官商勾結,基本收不到多少稅,全國加起來也就幾萬兩。
所以這次魏忠賢提出商稅主要是3個方面:
一是鈔關,主要針對的是長江通運河上的商船,比如蘇州附近的滸墅關,一個關口每年就有十幾萬兩。
很顯然主要針對的是江南士紳。
二是市肆門攤稅,這個稅之前幾乎就是形同虛設。
前一次徵稅的時候,就規定各地的商鋪按照鋪子大小及行業繳納租金,年徵稅金5兩至200兩不等。
個別暴利行業如青樓當鋪最高年徵達到了1000兩。
這個稅各地只要推行下去朝廷增加個上百萬兩銀子收入是不成問題的。
主要還是京師以及揚州、南京、蘇州這些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