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我聽見,他們說,這段時間都沒有故事了,因為,王笑涵死了。
我想我知道,為什麼她會看不見我了。
我是如今是個孤魂野鬼,人怎麼能看見鬼?她又沒有陰陽眼。
那麼...我回憶昨夜她膽大包天在黑夜搜尋,而我卻膽怯躲在沙發後的模樣,說不出的諷刺。
她是被鬼纏上了啊...
那麼...她所做一切,是什麼?在緬懷?緬懷我?
笑話!
對於這種笑話,我如今別無它法,唯有破壞,來獲取片刻心安。我在酒館外的無人道路拼命張牙舞爪,拳頭砸向了牆壁,有血跡印上髒兮兮的老牆。可是沒什麼用,沒人聽見我的嘶吼,甚至,被打爛的指節也不會痛了。
我冷靜下來,像遊樂場摔傷未曾被父母注意的孩子,開始自行癒合傷口。想來排斥靈異故事,於現在的我而言,到達了知識盲區。
我為什麼沒有去什麼地府喝孟婆湯?為什麼不知道自己死了?又為什麼,會不記得她是誰?
或許我該去查查資料,最起碼能知道我該去哪,去做什麼,不必現在這樣漫無目的飄飄蕩蕩。
我接受現實的速度很快,上一秒還在擔心會碰到其他遊蕩的鬼,這一秒,就已經將他們當做自己的同伴了。
人,或者鬼,都應該去尋找自己的同類一起,不是嗎?
沒有公交車了,我只能靠“十一路”——自己兩條不值錢的腿,走到恐怖電影高頻出現的場景——圖書館。
真是要命,原來鬼也會累。不過得大於失。我獲得了新知識,找到了為什麼圖書館會是鬼高發出現場景的原因,看來那些拍恐怖片的導演還真不是故弄玄虛,確實有兩下子真本事。不過,他們又是從何得知?發人深思。
夜裡的圖書館怪瘮人,燈泡也不知多久沒換了,比小酒館裡的服務生還要消極怠工,明明滅滅,莫說看書,就連走路也要一步三頓,以免狗啃泥。
我還是走了出來,先去門口便利店買了一個十二塊的手電筒。裝備是打硬仗是否取勝的重要因素。緊接著,肚子恰時想起,提醒我體力也是基礎。
我拐去路邊一家塑膠門面的快餐店,裡頭一共只有四張白麵藍邊的桌子,油膩膩的,是蒼蠅溫馨的家。
“一碗打滷麵。”我對吃沒什麼大講究,填飽肚子就好。
老闆面骨寬大,梳著和桌面一樣油膩的中分,金魚眼的眼袋掉在顴骨上,完全沒有生意人該有的討好的笑。
“什麼嘛!真是差勁的服務態度!”我對著老闆的背影暗自嘀咕。
幾分鐘後,他一手夾著廉價香菸,一手將一隻大碗砸在我面前,我覺得此時比碗裡稀少的打滷麵更吸引我的,是他居高臨下的大鼻孔。我坐著,他站著,我一覽無餘。
打滷麵裡的青菜不鮮,醬汁很鹹,肉又太少,面不勁道。倒不如兩塊五的泡麵來的划算。可我有個習慣——泡麵是用來喝湯的。真是可惜,打水漂了辛苦掙下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