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是明珠發現的,而引起她注意的正是秋月當時脖子上掛著的貼牌。
那貼牌上的“趙”字正是明珠、秋榮兩人幾年前就職的那個富豪家的姓氏——湖北那邊的大家族·趙家!
明珠見過那個鐵牌,早在她離職前五六年的時候,當時的趙家家主繼承人之一·趙龍城到處招惹桃花,甚至連明珠都曾經受過其恩澤。
而當時有諸多的女人抱著孩子上門尋親,大多是假冒的,只需親子鑑定便能識破,在諸多的女人中,只有一人抱著的孩子被確定是趙龍城的親生骨肉。
但當時正值趙家家主地位交替的關鍵時刻,趙龍城與其弟弟·趙龍池爭奪家主之位,一旦認了那女人,便可能因為平日裡的作風不正而失去家族地位。
明珠作為保姆,親眼看著趙龍城將將一塊刻著“趙”字的鐵片交給了那個女人,並讓女人將孩子養大,等到孩子成年再回到趙家……
當時的明珠還小,並沒有多想,可相隔多年之後,卻在孤兒院中發現一個小女生掛著那塊“趙”字的鐵片,頓時起了念想。
如果只是將那小女孩送回趙家,頂多就是拿到一筆錢,但那樣根本無法讓明珠滿足,她心生一計,不再堅持與秋榮離婚,並提出一個要求:要秋榮領養那個小女孩,也就是後來的秋月。
明珠的計劃很簡單:將秋月收為養女,讓秋月與秋日從小培養感情,等到秋月成年之後,讓秋日與之結婚,有了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到時候再帶著秋月回到趙家認親!
只要經過親子鑑定,確認了秋月與趙龍城的關係,到時候,明珠便能以趙家公主的婆婆身份,傍上大族趙家。
當然,這個計劃看似簡單,卻需要長時間的佈局,明珠一開始執行的時候,秋日還會因為秋月的形象而延誤她,畢竟當時的秋月可是胖得很。
無奈之下,明珠只能將自己的計劃告訴給兒子秋日。
自那以後,母子兩人有了默契,開始對秋月百般討好,被矇在鼓裡的秋榮還以為是妻子的心定了,絲毫沒有察覺不對勁的地方。
而在秋月出事的兩天前,她終於過了十八歲生日。
雖然距離女性結婚的法定年齡(二十二歲)還有三年,但明珠可等不了了,她在這之前就已經知道港臺的法定結婚年齡比大陸低,男性滿十八歲、女性滿十六歲就可以登記結婚,所以早早地就做了決定:讓兩人到香港登記結婚!
可秋月根本不願意,甚至離家出走,也是因此流落街頭,因而遇到了唐晟,才有了後續的一系列事情……
在秋月重傷昏迷之後,明珠一家子將其送到醫院,確定其暫時不會出現大問題後,便匆忙帶著秋月的身份證、戶口本去了香港,無論秋月是死是活,只要在她死之前構成這一層關係,便能搭上趙家的線。
秋日、秋月是因收養關係而產生的兄妹關係,屬於擬製血親。
從立法本意看,禁止近親結婚主要是為防止因生理遺傳的不健康導致人口素質發展的不良,一般來說,沒有血緣關係的擬製血親兄妹、姐弟不存在因血親結婚而產生的障礙,是可以結婚的。
不過,雙方必須在解除撫養關係之後,才能登記結婚。
所以,在這之前,秋月已經和趙風一樣被明珠夫妻解除撫養關係,有了自己一人的戶口本……
……
此時,趙風來到秋月所在的病房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