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第二本打算寫相同題材的時候,我就會撲街。
我很苦惱。
我整理了大綱,想看看後面能不能回到我的感覺裡。
然後我發現我那些大佬朋友們說的是對的。
這本書寫的已經不像是我了。
這時候其實已經想結束了。
但我還有最後一絲希望。
說了我是個俗人嘛,如果這樣寫成績也不錯,能養活我自己,那我就寫吧。
於是我去問了編輯,我這本成績如何。
不是很理想。
然後安慰我說“如果你沒找到問題,就試著繼續寫吧”。
我很感謝他,但已經無法繼續了。
一本不像是我寫的書,繼續拖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再多騙幾個讀者?然後上架後多賣賣慘騙幾個訂閱?然後發現成績不行,草草結束?
我臉皮薄,丟不起那人。
都說書就像孩子,我承認這一點。
但這本書它一開始的底層核心邏輯就是錯誤,它就長得不像我。
況且,我也不是這麼大公無私。
我是全職作者,目前沒有其他收入。
我上本書字數又不多,後續也沒多少稿費,這本書我寫起來很討厭,很反感,而且靠它也沒辦法讓我吃飽飯。
所以想了一天,在開始寫書兩週年的時候,我決定去和西廠和廠花作伴。
別說,刀還真的挺涼。
但做出這個決定後,我卻莫名有一種解脫感。
於是在一個人喝了半宿悶酒,然後吹了半天冷風之後,我決定把真實情況說出來。
不是賣慘,只不過現實挺殘酷。
第一,這本書一開始就是個錯誤,我打心底裡討厭這本書,討厭打算跟風恰爛錢的自己。
第二,所幸老天開眼,讓我這個想法失敗了。
第三,作為全職作者,這本書沒辦法讓我可以天天吃飽飯。
我27了,不年輕,單身。
不賺錢,找物件都找不到。
所以切了。
切了之後,我去找當初剛開始寫書的編輯打算訴訴苦,順便求他給迷茫的我指一條路。
他很有耐心。
我說我要去掃榜,要把日銷前一百的書全都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