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想試試看,於是就寫了。
其實編輯也不看好,但我頭鐵,他也沒說什麼,就說那就試試吧。
然後推薦給的也挺好。
可寫著寫著,發現問題很大。
在我看來,作者其實分幾個型別。
1.自己喜歡,也有自信能出成績,於是寫了。
2.自己不喜歡,但知道怎麼寫能出成績,於是寫了。
3.自己喜歡,不知道怎麼寫能出成績,憑著感覺走。
4.知道怎麼寫能出成績,但打內心裡牴觸,然後自己喜歡的,又不知道能不能出成績。
第一種是巨佬。
第二種是成熟且成功的商業作者。
第三種是廣大萌新和普通作者。
第四種是還抱持著讀者心態,卻跑去當作者的人。
我就是第四種。
我一般說自己是個傻子。
明知道怎麼寫能中規中矩,但我偏不。
我寫書是因為喜歡講故事。
相信百分之99的作者一開始寫書的時候都是這個想法。
於是我的想法思路天馬行空,偶爾也能有靈光一閃先出不錯的東西。
但這本書,其實哪兒哪兒都不對。
最後的結果,就是我想襯托唐影,又不想讓孔方太沒存在感,於是束手束腳,怎麼寫怎麼彆扭。
因為我自己不喜歡。
說實話,我是個俗人,如果這樣寫真的成績能不錯,那我也就硬著頭皮寫了。
人總有對現實妥協,就這樣當個成熟的商業作者也不錯。
但是自己都無法投入感情,又怎麼讓讀者喜歡?
上推薦後的推薦效果也證明了這點。
以前的書,不管上架後成績怎麼樣,最起碼在上架前的推薦成績上,我基本都沒跌出分割槽推薦前三(一般是第一或者第二),在首頁的推薦上也基本能穩住前五(基本都是前三)。
但這次,都市分強八本書,我的成績是倒數第二,跟倒數第一也就相差彷彿。
群裡大家討論,說我這本書失去了以前的靈性,看著不像是我寫的一樣。
是的,因為我自己打心底裡牴觸,所以很討厭。
牴觸去像完成任務一樣麻木的寫,大家當然不會喜歡。
我的偶像是烏賊,我能走上這條路也是因為烏賊(這個在群裡說過好幾次了,甚至我還跟別人對噴過,因為我是真的烏賊腦殘粉)。
我的夢想,就是能像烏賊、大眼珠子、三渣他們那樣,寫自己想寫且感興趣的故事,然後還能養活自己。
所以我想要每本書都嘗試不同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