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他們這些犧牲的意義,還不值得,還不重大嗎?
你說“盧東籬似乎是厭惡政治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玩轉政治的能力,但看起來他並不可能這麼做。那麼他所能造成的影響註定有限,不如踏踏實實做一個能吏,造福一方百姓。”
這個,嗯,盧東籬的影響的確有限,而他也確實在踏踏實實做一個能吏啊?他有在哪一任上沒踏實幹本職工作嗎?
後來被調到中央,那是上頭的人事安排,與他無關吧,即然進了中央,當然要努力做好,希望在朝堂上能夠提出對國家有益的建議了。這和他是否踏實,相干否?
你說“甚至貪汙來的銀子,偶爾花掉個三五兩改善下伙食也沒什麼嘛,真要偉大起來乾脆把家當全部變賣貼補難民,僅僅把非法合法收入劃清界限其實矯情得很,沒多大意義。”
這個,首先,我們可以說一個法律層面的問題,把不當得來的銀子用在百姓和自己身上的區別。
我並不懂法律,不過記得以前看過一部極出色的官場小說,主角是個地委書記,收到很多禮,很多錢,他知道遲早要出事,但是如果他把所有的禮都退掉的話,只怕他的官也會很難當,會有很多人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他。於是他就匿名不斷捐鉅款給慈善機構。
後來,查一個大貪汙案,牽連到他身上,他不慌不忙,把捐款的清單交給調查組看,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刑事問題了。
可如果他把錢用在自己身上呢?只怕就沒這麼容易脫身了。
再談第二點,把不當得來的銀子用在個人享受上,在道德層面是否妥當問題。
把不當得來的錢,用之於百姓,和用之於自己,有著天壤之別,如果盧東籬這樣做了,還會有人真認為他是清官嗎?
其次,人的***是無盡的,一旦開啟了這個***的大門,誰能控制一個合適的度呢?
今天,你花個三五兩改善一下伙食,明天你花個三五十兩多買些好衣服,後來,你花個三五百兩買個小妾,大後天你花個三五千兩買所大宅子。
很多事,一旦開始,就很難停止了。
人類的****從來是沒有止盡了。
所以,莫因惡小而為之。這是至理明言。
你說“盧東籬到現在都只是受賄而已。如果有人逼他在幫忙掩蓋搶佔民女之類罪行和發放賑災款項之間選呢?”
關於這一點,就觸及到道德可以容許的交易底線問題了。後文中,會有具體事例來說明盧東籬的態度的。
你說“人首先應當為了自己而活著,不應該把幸福全部寄託在他人身上,彷彿離了別人自己就沒意義了似的。
始終覺得,只有熱愛生活、追求幸福的人才能給別人帶來快樂。一個人如果自苦到哀多於樂、生不如死的地步,眼中只有別人沒有自己,那實在是病態的。長期處於內疚痛苦壓抑之中,人會漸漸扭曲。心態平和、從容自信,才能把工作做好。
另外,一個人如果不重視自己,忽視壓抑自己的喜好願望,而總是把別人看得比自己重要,以至於全無私心,那麼這個人也被毀得差不多了。私以為,有私心、有癖好的人才有人味,才能體諒別人。能者應當儘可能達到雙贏,一昧壓抑自己、除了造福百姓之外別無所求,實在大可不必。百姓未必需要一個人完全犧牲自己,而自己的幸福並不比任何一個百姓的幸福更低賤。”
我想請問的是,誰能說,小說中虛構的盧東籬,以及史書中,現實裡那麼多盡職盡責,為了百姓而操勞的好官們,不是在為自己而活。正是因為熱愛生活,才要帶給更多人好的生活啊。
他們不重視自己了嗎?他們壓抑了自己的喜好願望嗎?
啊,請不要把我們的喜好願望當成是他們的。
我們在意的,可能是一部好電視劇,一首好歌,一所好房子,一身好衣服,一部好車。而他們的喜好願望,也許是讓老百姓可以安居樂業,讓大家可以過幸福的生活。
他們在壓抑自己嗎?至少我並不覺得我筆下的盧東籬有壓抑自己。
他是儒生,他從小讀書,學聖人之言,他走正途科舉,他努力當官,他主動請求外調,他的志向是為民造福。
在古代,很多儒生,很多官員都是如此,他們幸福是什麼?
不就是學以至用,不就是憑胸中所學,為百姓謀福,為天下貢獻一份心力嗎?
百姓的幸福,國家的強大,身邊每一個人的安居樂業,這不就是他們的幸福嗎?
你說“始終覺得,沒有能力成大功績的人,只要踏踏實實做好自己本分就好了,操守再高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像盧東籬,既然不可能改變世界,不妨安於做一個普通的官員,儘可能做到稱職,碰到無法抗拒無法改變的事情,也就妥協了算了”
還是那句話,做為普通人,這種想法沒半點錯,但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正是因為他們不妥協。
有很多事,不去試,又怎知一定不能改變,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難道就不去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