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蹦出來個大善人,那可是天大的好事,這幫人樂還來不及呢,哪有拒絕的理由?
不過,天上沒有白掉的餡餅,如此豐厚的條件下,也是有條件的。
這條件便是三十年不能挪窩,就算是死,也得死在這地方。
用一間價值不超過十萬的商鋪,換取三十年的自由,這是妥妥的霸王條款,明眼人都看出了不公平。
然而,事實總是那麼嘲諷,即便是在這種情況下,所有人都沒猶豫,大筆一揮簽下字。
人總會後知後覺,起初的幾年熬過去以後,就有人盤算著把鐵匠鋪盤出去。
只要有這個想法,家中必然出事,輕則失火,重則喪命。
幾年之內,至少三家有過這個念頭,無一例外,沒有一個能落下好下場。
此時他們再想去找那個神秘人,已經無處可循,這個人就像是從沒來過一樣。
雖然沒人知道這神秘人的來歷,但所有人都明白,這神秘人絕對是個惹不起的存在。
而這裡面唯一清醒的人就是我眼前的老鐵匠,他從最開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話說在幾百年前,我們腳下這個地方是剮臺。
顧名思義,就是犯人被凌遲的地方。
刑罰中有三極,凌遲排在第一位,往後分別是車裂與腰斬,砍頭梟首根本排不上號。
凌遲程度從八刀到三千六百五十刀,各種難度自不必多說。
通常來講,砍頭要趕在正午時分,三響大炮齊放,講的是個去邪氣。
可凌遲則完全不同,碰上八刀的還好,萬一碰上個凌遲幾百刀的,這活就得連幹好幾天。
就連深更半夜也不敢停下,偌大的城市裡,不管在哪都能聽見慘嚎和怒罵。
實際上,凌遲也並非一定要連軸幹,手法厲害的師傅,幹半個月也不是問題。
關鍵是,凌遲的犯人中間不能死,一旦他死了,劊子手就得把剩下的刀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