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總要證明彩票屬於他吧?我們就能輕易知道他是誰。”
“可是......”馬修局長的聲音低沉下來,“萬一兌獎者說彩票是自己撿來的呢?
彩票兌獎是認票不認人,跟刑案是兩碼事。
如果FB能證明兌獎者就是兇手,一切好說。如果不能......我們就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去兌獎了。”
“是啊。”卡爾探長也意識到自己想的太樂觀,“你說得對。彩票委員會也必須在十到十四天內完成兌獎,不能拖延。
而且,兌獎者還能獲得九十天的身份保密期,官方不能對外界透露其資訊,至少不能主動透露。
我們頂多要求兌獎者協助調查,或者提請檢方對其實施禁令,比如禁止他離開米國。”
馬修局長還指出個要命的地方,“兌獎者一旦拿到超過十億美元的鉅額獎勵,他可以僱傭最好的律師打官司,輕輕鬆鬆跟FB耗上十幾年。
只要他咬死彩票是撿來的,而我們又缺乏強有力的證據,誰也沒法對其定罪。”
酒吧內陷入了一陣短暫的沉默,案件似乎無解了。
卡爾探長盯著地面,反覆思索後嘆道:“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放棄。
兇手一定會出現的。只要他敢去兌獎,或者找別人代他兌獎,我們就有機會抓住他。”
馬修局長苦笑道:“希望如此吧。不過超過二十二億美元的威力只怕比我們想象的還大。”
案子移交給了FB,康格斯警長肩上的重擔似乎輕了許多。
他意外地獲得了兩天假期,可以好好休息,遠離這起令人頭疼的連環兇案。
但他並沒有立刻回家。他的搭檔也默契地留了下來。兩人沉默地坐在警車裡,冥思苦想。
兩人列舉一份名單,上面密密麻麻地記錄著截止昨晚第二場兇殺案前,所有知道彩票訊息的人員。
他們的目光在名單上來回掃視,對每一個名字都仔細探究一番,試圖從中揪出隱藏的真相。
“當時在場的就是兩個黑幫的成員,包括酒保和女服務生。”康格斯開始覆盤案件前後的細節。
搭檔接過話頭:“馬克西姆和託奇當場就死了,企圖拿走彩票的女服務生也被打死。
但託託抓住了時機,在我們抵達酒吧並跟黑幫槍戰時,趁亂拿走了彩票。但他最終運氣不好。”
康格斯警長腦海中浮現出兩個晚上可能發生的混亂,第一場槍戰的場景非常明確。
“託託知道,自己不可能頂著子彈逃走,更知道警方會對被捕的每個人都搜身,確保對他們進行繳械。
他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拿走了彩票,所以沒有把彩票放在身上,而是藏在酒吧內。”
搭檔繼續道:“第二天,逃走的幫派分子再次聚集酒吧,試圖找出彩票。
可就在我們將他們抓回警局後,託託前往酒吧企圖拿回彩票。
所以兇手肯定一直在監控酒吧。
他大機率看到了我們逮捕勞爾等人,卻等到託托出現才動手,順帶殺掉剛剛離開警局又趕往酒吧的勞爾。”
康格斯警長點了點頭,“我們可以給兇手畫個像。
首先,他應該前天晚上的槍擊案後就知道彩票的訊息。
其次,他不知道彩票藏在哪裡,但知道肯定在酒吧內,甚至知道是託託藏了彩票。
第三,他相當冷血,不管是殺託託還是殺勞爾,都非常利索,身體素質不差,心理素質更是絕佳,且擅長近身搏擊。
最後,他肯定不在被捕名單當中,也不是傷員,有相當的自由以及足夠的作案時間。”
列出這三條後,康格斯和搭檔發現,兇手絕對不是他們列出名單中的任何一人。
必然另有渠道走漏了訊息。不管那傢伙是誰,他目前還在警方的視線之外。
“難道真要等兌獎了才知道他是誰嗎?”
“如果他足夠聰明和剋制,不兌獎呢?”
“二十二億美元,我不信他不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