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答應了,數了幾張票子給他了。
諸泳便站在了那家小賣部的附近,他幹活不怎麼認真,過一會兒便張望一下,看看孩子們買了什麼東西。
他拿著一個本子,一支筆,剛開始還願意在本子上記記人數,後來便懶得寫了。
但他只是站著,也挺奇怪的。
沒多久,店主就注意到了諸泳的存在。
面容和善的中年人站在店門口,向著諸泳點頭笑了笑,示意自己已經注意到了諸泳。
但諸泳沒對他笑,店主的笑慢慢收斂了起來,他盯著諸泳,微微皺起了眉頭,不知道他是在做什麼。
諸泳耐性不好,只待了半天,便拿著定金去找了個酒店睡下了。
但第二天,老太太如約給了他剩下的錢,並且答應這錢還能再給幾天。
之後,諸泳便每天都在小賣鋪門口站上半天的時間,小賣鋪生意確實不錯,諸泳一邊看著進出的客人,一邊在心裡罵店主賺錢容易。
店主在店裡坐著,拿不定諸泳是在做什麼,也曾試圖去找諸泳問問,但得到的都是“我隨便看看”之類的敷衍回答。
若是店主清白,他早就報警了。
但他心裡有鬼,他曾經殺死了幾個年輕的孩子,手裡沾滿了血,並不敢去找警察。
店主慢慢開始懷疑,門口那個總是盯著他看的,到底是不是過去他犯下的血案的親屬找來了?
店主心裡有了些埋怨,都多少年的事情了,人死不能複生,過去就過去了,來找他又有什麼意義呢?
兩顆純壞的種子目光偶爾在半空中交鋒,心裡都是對彼此的惡意。
但諸泳雖然豔羨店主的小賣鋪生意好,不過他心裡念著彩鳳的連鎖飯店,每天只老老實實地掙著五張票子,並沒有去偷搶一把的念頭。
而店主心存顧慮,也沒有對諸泳動手的打算。
場面僵在了這裡。
一號並不喜歡拖延:“太慢了。”
一號和二號在不遠處觀察著情況,對現在的進度很不滿意。
“我們應該做些什麼。”二號說。
“是的,應該讓他們動手。”
二號還在思索的時候,一號的目光已經轉向了二號:“如果有人要抓走胖花,你會怎麼辦?”
“殺了他們。”二號不假思索地回答。
一號點了點頭:“我們有辦法了。”
次日下午,店主的胖兒子放學回家之後,在飯桌上大口地吃肉,一邊吃,他一邊問:“爸爸,今天有個年紀很大的叔叔來學校找我。”
店主正在盛飯:“哦,那個叔叔說什麼?”
“他問我喜歡下雨天嗎?”男孩天真地說:“我不喜歡下雨天。”
店主整個人都凝固了,他冷冷地看向了兒子。
男孩毫無察覺,繼續說著:“可他說,你爸爸好像很喜歡下雨天呢。”
“爸爸,你喜歡下雨天嗎?”
他當然喜歡下雨天,他喜歡雨天的泥濘,喜歡穿著大一碼的鞋子,潛入一些人的家裡,然後用手中的短刀刺入那些鮮嫩的□□,看他們年輕的脖頸噴射花一樣的血液。
雨聲將那些人的呼救聲掩蓋,他滿意地看著自己偽裝的四十三碼腳印在漸漸冷去的屍體旁邊留下了印記。
但他的兒子,他最愛的寶貝,也許長大了會欣賞父親曾經的成績,但他現在不應該知道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