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澄清 親自下場拆cp
【夏暮時跟夏時這名字有點像哎, 會是同一個人嗎?】
【你的意思是,其實這家公司的老闆是夏時?不會……吧?】
【公司有換過股東嗎?一直是他嗎?假設夏時跟夏暮時是同一個人, 又如果公司最開始的股東就是夏時,他為啥現在才想著出道?有這張臉,還簽其他藝人幹啥,把資源都砸給自己,不早火了。】
【我去看了,這家公司旗下一共十個藝人。除了夏時跟馮黛月,其他全是歌手,知名ost專業戶的歌手!】
【不用除開夏時, 因為他也不是演員, 他目前就只有《奇妙假期》這個通告,定位最多是綜藝咖。】
【所以……這整家公司只有馮黛月一個演員?那豈不是所有影視資源都砸給她了?那我只能說,公司對她夠好了, 現在這種結果, 完全是她自己作的。娛樂圈更新換代那麼快,一直捧一個扶不起來的阿鬥就是有病的操作。】
【馮黛月是救過老闆的命嗎?居然就捧她一個人?她還敢造謠夏時,我看她才令人懷疑吧。】
大家對於夏時和夏暮時的關系都只是猜測, 也沒人規定員工和老闆的名字不可以相似。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馮黛月所在的勝春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只有十個藝人, 馮黛月是當中唯一的演員, 公司裡所有的影視資源都給了她。是她自己不爭氣, 怨天尤人只會顯得她像個神金。
馮黛月這段時間以來沒有任何商務,她的事業一落千丈,討厭的人卻在綜藝上混得風生水起。自己的失敗加上對家的成功,讓她的心態一天比一天崩潰。
馮黛月現在的想法就是要創死所有人,這狗屎的娛樂圈能留就留, 留不下她就收拾東西回家。反正她家有錢,回去還能繼承家産。
她給夏時造謠潑髒水,要徹底粉碎那幫cp粉的幻想。不過粉絲比她想得頑固,居然去調查他們公司資訊。
公司裡原先確實只有她一個演員,所以她的資源一直以來都算不錯,但這只能說明她足夠優秀,所以公司願意捧她。至於說夏時才是公司真正的老闆,這純屬放屁。
馮黛月堅定地認為夏時是用了下作的手段才得以上位的,如果自己在這裡混不下去了,那也要把他拖下水才行。
娛樂圈有很多公認的對家,給對方使絆子的手段也有很多。在微博公然發瘋的有,但是點名道姓,沒有任何證據地給對方造謠的,馮黛月是第一人。
因為藝人再蠢,會有經紀人把關,會提醒他們,哪些事情觸犯法律,容易被對方抓到把柄,不能幹。
原來馮黛月也有這麼一個替她把關的人,可惜已經被她作死了。
林慧語受馮黛月牽連被暫停工作一段時間後,內心便徹底放棄馮黛月這個藝人了。她主動向公司申請要換藝人,公司同意了。
馮黛月只管自己發瘋,忘了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後果。
她那條微博發了沒多久,搜榜上就掛上了一排相關詞條:馮黛月、夏時、潛規則、勝春文化、夏時搶資源、勝春老闆,等等。
網友猜得沒錯,勝春文化傳媒真正的老闆是夏時。
它名義上的老闆叫趙起,趙起看到熱搜,嚇得兩眼一抹黑。他馬上聯系公司律師,向馮黛月出示了律師警告函——
他必須要在夏時追究之前,先把事情解決了,不然夏時就會把他給解決了。
在娛樂圈混了這麼久,馮黛月也不是什麼事情都不懂,她看過很多藝人發這個律師警告函。
都是嚇唬人的。
她直接就在微博上懟了回去:
「少嚇唬我了!如果我說的是假的,那你就來告我啊!光出示警告函,誰不會啊!我也警告你,馬上把我的資源還給我,不然我就告你們違反公序良俗,恃強淩弱!」
事情越鬧越大,無良媒體蹭熱度,馬上聯系趙起,問他關於馮黛月說的事是不是真的,趙起只回了一句話:“正在準備起訴材料,我會追究到底。”
媒體打電話時開了錄音,馬上把他的這段錄音發出來。
馮黛月不以為然,甚至又發了一條微博:「那我提醒你們,要告就告誹謗,別整名譽權那種虛頭巴腦的東西。」
第二天,律師事務所曬出一張照片,證明已經遞交完上訴材料,附言:
「網路非法外之地,造謠傷人必須嚴懲。提醒馮女士,十天內你會收到法院傳票。另外也提醒一下廣大網友,如果在網際網路上遇到被造謠汙衊的情況,務必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照片上有兩張起訴狀,一張是民事案件,起訴藝人違約。另一張是刑事案件,上面的案由清晰地寫明瞭是誹謗案。
網友看律師事務所動作這麼快,並且態度強硬,認為這件事情有百分之八十是馮黛月在造謠。因為律師的態度代表了當事人的態度,由此可見,趙起昨天對媒體說的那句話是真的,他確實是要追究到底的意思,只有受害人才有把握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