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害怕那個眼神落在我身上。”
“我對自己太過於自信,一直認為我可以循規蹈矩,按照既定的路線既定的人生慢慢走下去,直到,遇到了你。”
傅岑想到有天晚上給舅舅打電話的時候,他舅舅叮囑他的,不要讓媽媽失望這個事兒,看來他舅舅真的是慧眼如炬,一眼就看出了他心中所想。
可事實就是,多年前的那個眼神,在傅岑看到黑板的那一瞬間就已經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在這個房間煎熬地呆了將近兩個小時,有很多機會可以落荒而逃,但是他沒有。
他等到了方越推開門,等到方越的眼神落在了他身上,他才從愧疚中回過神來,並且開始無畏,甚至覺得自己就算再面對一次那道失望的目光又如何?
反正方越會推開門,反正方越會來到他身邊。
方越在那一瞬間,不是累贅,不是讓他變成這樣的罪魁禍首;而是救贖,是他能夠勇敢的誘因。
或者說,方越從來不是罪魁禍首,是傅岑自己的心先搖擺的,是他先不堅定,才給了方越“可趁之機”。
傅岑在一瞬間突然領會了一個古老的諺語的含義:一個巴掌拍不響,若非他放縱,也不會有這個月夜,兩人對視的機會。
“方越,我挺喜歡你的,要是你也喜歡我,我們就在一起吧。”傅岑聲音輕柔,語氣舒緩,但卻有著讓人不容忽視的認真。
他彷彿在說一件很小的事兒,但只此,就已經在方越心裡激起了千層浪花。
“很抱歉之前一直忽視你的感情,也希望你可以認真考慮我的表白,讓我有彌補的機會。”傅岑真誠說道。
“我......”方越一時有些無言。
他身上還帶著絲絲酒氣,燻得人又有些飄飄欲仙了。
按照平時,這應該是他們跑步的時間,他就只用跟在傅岑的身後,看著他的背影,放空思想往前跑就好了。
而此時,他卻站在不大的房間中間,感受這房間都快盛不下的愛意。
其實今天很糟糕,因為碰到了方誌剛,但人總不會一直倒黴,所以,在他覺得自己倒黴透頂的時候,奇跡發生了。
傅岑竟然會說喜歡自己?
方越不是傻子,他能感受到他和傅岑之間的情愫絕非正常,但傅岑好像天生掌控者,他能把一切偏航的情愫撥回正常航線,甚至不用裝傻充愣假裝不知道,他就站在那,就讓方越覺得是自己的肖想。
他小時候生活在城西,城西最不缺的,就是“愛情”,為愛輟學的小姑娘跟著小混混住在廉價的城中村裡,三五兩年,就變成了城中村裡最常見的那種女人,身上死氣沉沉,刻薄且尖酸,再也在她們身上看不到所謂的愛情。
這絕非個例,城中村就是這麼一個地方,任何所謂高尚的情愫進去,都會變成一團糟的牽扯而已。
所以方越覺得自己不相信愛情會降臨自己身上,他不相信自己喜歡的人也會喜歡自己。
但是眼前站著的人,和他略帶期盼的神色卻告訴他一切都是真的。
方越斟酌良久,緩慢開口,“我,我知道你很久了,在我認識你,你不認識我的時候,我會不停收集有關你的所有事兒,我會看實驗的論壇,我會儲存你每張照片,我會把你每次成績寫在黑板上......”
方越指了指他們身側的黑板,面色有些羞惱。
剖析自己如此難堪的一面,很少有人能坦然對之,方越自己也做不到。
“我說這些,是想讓你知道,我可能並非我面上所表現得那般,我有嫉妒心,我嫉妒你能每一次都淩駕我之上,我妄想跟上你,超過你......我以前,真的很嫉妒你。”方越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說這些?告訴傅岑自己是個多麼差勁的人?好打消傅岑對自己的念頭?
但他心裡絕不是想打消傅岑對自己的念頭,雖然面對傅岑突然的表白,他異常惶恐,但惶恐過後的驚喜不是假的。
那說這些的目的是什麼呢?
大概是想,告訴傅岑自己所有幾近齷齪的“行為”和“想法”,讓傅岑不至於“上當受騙”,若傅岑依舊喜歡自己,那將是他的莫大榮幸。
“但這些都不影響我可以喜歡你,況且,跟上我這個事兒,你一直完成得很好。”傅岑往前邁了一步,“至於超過我......你大可以把我們兩個之間的較量看作一場比賽,你盡力為之,我也自然會奉陪到底。”
傅岑用小指尖勾了勾方越的手背,眨了眨眼睛,用一種幾乎篤定的語氣說:“你也喜歡我。”
方越看著他的指尖,沉默點頭。
“我們在一起吧。”傅岑抱住了方越。
方越腦子亂成一團,有傅岑,有林女士,有方誌剛,還有陳述。
幾方博弈拉扯,都在告訴他不要任性,想想你自己的處境。
但方越太想要傅岑了,任何意義的想要,那些圍繞在他身邊的苦難,彷彿只有傅岑才可以化解。
於是,方越把頭抵在傅岑的肩膀上,輕聲道:“好。”
善妒的人被諒解,於是心火蔓延,燒了全部的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