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越沒過多解釋,就說和同學在外面玩。
他和林女士大吵了一架,面對林女士的質問方越只是沉默。看起來是妥協了,但是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方越依舊我行我素地和陳述出去玩。
陳述學壞了,這是方越越來越清晰地認知。
他頻繁地在陳述身上聞到煙味兒,頻繁地看見陳述喝酒,才十三四歲的孩子,卻好像是大人的樣子。
不過他依舊是一個“好哥哥”的形象,他不準方越碰酒,不準別人在他面前抽煙,甚至帶著方越的時候,除了電玩城沒去過任何出格的地方。
轉機發生在方越初二升初三的時候。
身邊大多數人開始早戀。
陳述也不例外,他交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不過兩三個月就分手了。
在此之後方越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陳述好像洗心革面了,開始收心學習了。
那個時候方越已經分身乏術,他的大部分注意力已經放在了傅岑這個人身上。
他是另一種“陳述”。
或者說要是陳述沒有變成如今這個樣子,他也會和傅岑差不多。優秀得方越望塵莫及。
方越在越來越重的學習壓力中逐漸忽視了陳述。
等陳述再次被他注意到,是因為陳述在紅榜上的位置,已經來到了他的下方。
那個週五陳述帶著方越去吃了海底撈,他說這是一個新的火鍋品牌,以後一定會火起來。
方越在飯桌上看到陳述不知道什麼時候打了耳釘,還是單邊的,一時好奇:“怎麼想到打耳釘?”
陳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沒說話。
“你認識傅岑嗎?”快吃完飯的時候,陳述突然問方越。
方越沒有說話,有些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幹嘛?”
“認識?”
“不認識。”
“我以為你們應該是認識的。”
“又不是一個班的,怎麼認識。”
陳述也不賣關子,“我可能喜歡他。”
陳述是如此直接,坦蕩得讓方越有些沒反應過來,這個“喜歡”到底是哪種喜歡。
陳述見著方越一臉疑惑的樣子,咧開嘴,直接丟下一個重磅炸彈,“我是同性戀,我喜歡傅岑。”
這個時候方越對同性戀的瞭解還存在於知道班上的女士會看這方面的書籍,除此之外,萬分陌生。
而這個群體在現實世界裡就更加小眾,方越長這麼大,沒見過一個。
而如今,從小一起長大的哥哥,在他面前承認了自己是一個“異類”。
勇敢得方越都只能刮目相看。
“但是你前段時間不才談了一個女朋友嗎......”
“就是談了之後才發現自己不喜歡女生的啊。”陳述沒有任何遮掩。
方越久久沒有說話。
此刻,餐廳裡的喧囂聲彷彿都成了模糊的背景音,方越只覺得自己的心跳聲在耳邊不斷回響。
他張了張嘴,想要說些什麼,喉嚨卻像是被堵住了,發不出一點聲音。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他看見陳述就躲。
不是因為陳述是同性戀,而是因為陳述喜歡的人是傅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