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被你甜到的嗎?”
似又抓到了話中漏洞,樓以璇壞心起:“甜,還是舔?”
林慧顏的臉皮不禁又變薄了,用手肘抵開身後的人,站起身:“你也快點把頭發吹幹,出來有話跟你說。”
什麼話,樓以璇大致已猜到。
便也沒磨磨嘰嘰的,利索地吹幹頭發就出去了。
靠在床頭的林慧顏拍拍枕邊:“上來。”她想抱著她的小貓說。
樓以璇關了最亮的那盞頂燈,留了林慧顏那側的床頭燈,浴室的鏡燈也還亮著。
坐上床,舒適地窩進林慧顏懷抱,環著她的腰。
聽林慧顏一五一十地講述著自己的身世。
平新鎮的林姓這一脈,祖父輩人丁興旺,香火代代傳承,到林家光三兄弟這一代,子嗣都是兒子比女兒多。
林老二性子最沖,讀完初中就輟學了。林老三性子最軟,沒有所謂的“男子氣概”,經常被嘲笑欺負。
他倆相差四歲,在小學時林老二就時常保護林老三,上學也是林老二騎腳踏車載林老三同去。林老二在年級小有“勢力”,老有同學會請他吃零食冰棒之類的,他也常常分給林老三。
林老大比林老二大了就近十歲,原因是林母在生下林老大後流過一胎,導致身子虧虛,將養了多年才又懷上老二。
老二老三上小學,老大都已忙於處物件去了,哪還有閑工夫搭理兩個黃毛小兒?
是以三兄弟裡,就老二跟老三關系親近些,老三也挺依賴他二哥。
林老三初三那年,被班裡混不吝的男同學威逼抓去充人數,意外地在一場跟地痞混混們的打鬥中被“斷了後”。
年少氣盛的林老二聞風趕去後,也在打鬥中斷送了兩指——右手無名指和小指。
那之後為了不被同村鄰居和學校同學說三道四,林老三轉學去了鎮外,一直到讀完大專,畢業找工作了都沒怎麼再回過家。
由於身體受損,今生無法留後,林老三根本就沒想過要成家。
但在他二十五歲那年,母親叫他回了趟家,說給他相了個親,而且相的是他曾經小學和初中同班過好幾年的同學。
那個同學,就是周春萍。
周家四個孩子,三個女兒一個兒子。
大女兒二女兒都在二十來歲就嫁了,三女兒是唯一試圖反抗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個。
周家人不在乎林老三身體能不能行,也不在乎女兒幸不幸福,只在乎6萬塊的彩禮錢。
說白了就是賣女兒。
周春萍是家中三個女兒裡樣貌生得最好、學歷也最好的,她一個人的彩禮,都快頂得上大女兒二女兒兩個人的了。
也因為她“傲氣”,前面在給彩禮前已經被她給鬧黃了兩次,下場是父母一頓頓的打罵。
法治社會,她寧死不從,父母和別家也不能強買強賣。
但她受夠了。
在身無分文逃出平新鎮和投奔一個認識的人之間,她選擇了後者。
那段時間林母也在為林老三的婚事傷神,託了媒婆幫忙,言明林老三身體有隱疾,看有沒有哪家姑娘能接受,彩禮好商量。
並說日後兩人想要孩子養老,可以從老二家過繼一個。
於是周春萍主動找來了林家。
林家忠被林母喊回去後,母親給了他兩個選擇。
一是家裡花6萬的高額彩禮幫他娶了周春萍,今後他們小兩口自己到外地過日子,家裡就再也不幫襯了。周家也做了保證,給夠6萬,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再不會伸手找女兒要錢。
二是家裡把幫他存起來的5萬合著利息全數給他,怎麼花由他自己定,此後家裡人也沒辦法再幫他什麼了。
林家忠和周春萍見了一面,周春萍說——林家忠,帶我一起走吧,只要能離開這裡有地方住,只要不讓我露宿街頭,我就一定可以跟你好好把日子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