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市。”
“去幹嘛?”
“找思思爸媽。”
“幾天了?這事兒還沒完?”
許玟庭對他感到厭煩,言簡意賅:“不用你管。”
掛掉電話,許玟庭又聯絡上小碩,催他趕緊報警找人,在下火車時收到了回複:
我在派出所,立案了
螢幕很快黑掉,許玟庭莫名想起大俊說的:“你們樂隊一共四個人,先是主唱跳樓,然後吉他手被撞,貝斯手失蹤,再然後,不就是——”
就是我了,許玟庭的手用力握緊手機,指關節因為過分用力而發白。
不能退縮。
許玟庭穿著大衣,表情嚴峻,雙手插兜。大衣買來四千塊,是西西送的新年禮物,理由是媽媽給的零花錢太多,花不完。
出站口摩肩擦踵,每個人都在趕時間,許玟庭目光下垂,看到形形色色的鞋子在身邊經過,匆匆太匆匆。
下一秒,許玟庭在人潮中間愣住。
偌大的方形牌子,白底紅字,寫著:
歡迎知名鼓手蒞臨 b 市
那人懶洋洋站著,像沒骨頭似的,一手搭著欄杆,一手晃著半米長的板子,戴墨鏡,穿皮衣,緊身褲,黑皮靴,嘴角高高揚著,不屑一顧。
神經病。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誰。
許玟庭快速移開眼神,全當看不到,徑自走了。
被無視,此乃成智聖人生中最不能接受的情況。他把牌子還給保潔大姐,邁著大步追上去,“喂,幹嘛裝看不見?”
許玟庭的不耐煩呼之欲出,“你來幹什麼?”
“幫你啊。”
“幫我?你不出現就是幫我了。”
“別這麼說嘛!我最近太無聊了。”
許玟庭雖然個兒高,但成智聖腿更長,一路小跑也撇不開他。
“喂,說話啊!幹嘛不理人?我真是來幫你的。”
何不食肉糜。
對成智聖來說,悽慘的人命案不過是打發時間的偵探遊戲。
人群嘈雜,誰都有事要忙,這是東部沿海最大的火車站,日均客流 20 萬,足以淹沒一對男女。
在這裡,不用擔心被認出,沒人關心你是誰。
許玟庭沿著箭頭往計程車方向走,成智聖抬手牽住她,“我開車了。”
“不用。”
“這裡打車很慢的!要排隊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