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歌你做了版權,這部分過去了,我會和公司如實說。可是我們之間……”
“我希望我的男朋友,是我最好的朋友。”宗念注視著他,表情語氣皆透著一股坦蕩,“最好的朋友之間,容得下差錯,容得下缺點,可是容不下沙子。我不應該成為他權衡利弊下的選擇,而是,我就是他的選擇。”
“你給我一次糾正錯誤的機會,我……”
兩人正說著,宗念聽得有人喚自己的名字,尋著聲音去找,發現陸河就在身後。
“你怎麼來了?”她詫異。
“康叔著急讓我來找你,大家都餓了。”陸河握住她的手腕,順勢往自己方向一拽,“走吧。”
動作太快,宗念趔趄一下險些摔倒,氣得直擰他胳膊,“憐香惜玉懂不懂。”
陸河換到身後,雙手搭到她肩膀上,護著她躲避擁擠的人群,“餓不餓?”
“有點。”
聲音與人漸行漸遠,陳允定定望了一會兒,背身離開——她,甚至沒有給自己說再見的機會。
他已經全部表達了,沒有隱瞞,沒有欺騙,哪怕是那些見不得光的部分。是不是錯了?是不是應該說這是個巨大的誤會相信我,我只是單純的想和你在一起?陳允逆著人流往回走,周圍的熱鬧喧囂讓他覺得自己是個巨大的笑話。還是說,沒有得到的永遠最好?他也不知道,回身望望剛離開的兩個人,已經走遠了,找不到了。他想到關於宗唸的很多細節,比如每次排練結束,她都會把鼓棒碼得整整齊齊;再比如演出結束聽到觀眾的評價,“什麼玩意都敢出來演”,宗念會拍拍他肩膀說“行了吃飯去”;再比如被別的樂隊無端嘲諷在後臺顯些大打出手,宗念會毫不猶豫站出來維護非也維護他——她是個夠意思的朋友,正因如此,陳允才覺得只有坦誠才配得上這份情誼。
吉他手大為發來訊息,“哪兒呢,大家要去吃飯了,快回來。”
陳允的手指在聊天介面上停頓許久,還是發出一條,“我跟宗念談崩了。”
大為不知道他對宗念表白的事,不知道他心裡那些矛盾糾結的彎彎繞繞,誰都不知道。可陳允覺得有必要告訴他——非也最好的鼓手,以後可能再也不會出現在排練室了。
“你倆好端端有什麼可崩的。再說崩也是你的問題,人宗念可是體麵人。行了快回吧,都走了。”
陳允收起電話,默默嘆了口氣。
宗念被陸河推著順人流走,還是忍不住問話,“聽了多久?”
“沒聽。”
“瞎說。你肯定聽到了。”回頭怒目而視。
陸河掐著她臉頰擺正,“看路。”
他確實聽到了——“我希望我的男朋友,是我最好的朋友。”
宗念拿出手機看訊息,父親那條是——你都弄好慢慢來,我們先吃了。
宗文康才沒有著急。
“偷聽不違法嗎?侵犯隱私什麼的。”宗念收起電話,笑。
“看情節,看後果。”
“判多久?”
“按刑法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就應該管管你!”
“嗯。”
“還嗯?”
“你管吧,別人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