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
工作地點在一棟住宅樓的二樓,房間地面上堆滿了蛇皮袋,裡面裝著各種顏色的平底鑽。靠牆擺放著一張長桌,桌上放著兩盞小臺燈,兩塊尖鑽板和一些膠泥。
“喏,這就是咱們幹活的地方。”她隨手抓了一把彩鑽,“把鑽篩倒尖鑽板上,開燈照著,“用膠泥把次品粘出來就行。”她看著我,“很簡單吧。”
我點點頭,心想這活確實不難,就是不知道一天要幹多久,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一邊領我出門一邊說:“早上八點上班,晚上七點半下班,中午有一個小時休息時間,偶爾忙要加會班……她回頭看了我一眼,“不長加,偶爾趕貨的時候加一次。”
馬路對面就是宿舍,她走得很快,我跟在後面,聽她絮絮叨叨:“之前那小姑娘手腳挺利索的,可惜家裡突然有事……這兩天貨堆著,我一個人實在忙不過來。”她頓了頓,忽然回頭沖我笑了笑,“你來了就好,咱們抓緊趕貨。”
我點點頭,她繼續往下說著,從她零碎的話裡,我拼湊出了她的生活,四十三歲,和丈夫承包了撿鑽的活,丈夫白天出去送貨拉貨,她就和招的員工伏在燈下撿鑽。原本之前只有她一個人幹,後來貨多了,沒辦法只能招個人。
宿舍樓比想象中的要破舊,樓道裡燈泡壞了,黑漆漆的,臺階上還堆著雜物,她摸出鑰匙開啟二樓盡頭的那扇木門,一股潮濕的黴味撲面而來,房間空蕩蕩的,只有一張用木板和磚頭搭成的床。
“喏,就這兒。”她指了指靠牆的那張床,“原先是沒有床的。”她按了按木板床,“你要住不慣這木板,自己買張床也行。”
我看著牆上的水漬發愣,她指了指門外,“廁所是公用的,上樓梯左邊就是。”她簡單的介紹完就走了,說要回去趕工。
我盯著那張“床”發了會呆,這個地方好像我家後院的那個倉房,不過這裡稍大了些,沒有堆放雜物。
喉嚨不自覺滾動了幾下,心裡還是有一定落差的,但想到兜裡僅剩的五百零幾塊錢,我扯了扯嘴角,算了,先工作吧,等發工資了再換床或者重新租個房子。
我在街角的小超市買了鋪蓋和洗漱用品,正要離開時瞥見路邊有個服裝攤,低頭看著自己連穿數日的衣服,便挑了件厚實的毛衣和一條灰色運動褲,攤主收了我九十塊錢。
拎著東西回到住處,我先把熱得快插上燒水,等水開的工夫,我快速收拾好了床鋪。熱水燒好,我痛痛快快洗了個熱水澡,換上剛買的衣服,準備把舊衣服洗一洗,習慣性掏了掏口袋,卻發現我帶出來的千紙鶴找不到了。
離開上江前,我明明將它放在了口袋裡,不知道掉在哪裡,可能掉在了去雲連港的路上,也可能掉在了逃跑的路上,我盯著空蕩蕩的掌心發了會兒呆,果然,不屬於我的東西,終究是留不住的。
我洗好衣服躺在床上裹緊被子,連什麼時候睡著的都不知道。
深夜,我又一次從噩夢中驚醒。夢到他們找到了這裡,我正在睡覺,他們踹開了房門,扭曲著面容,高揚著皮帶向我沖來……我猛地坐起身,發現衣服早已被冷汗浸透,攥緊的拳頭裡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心髒在胸腔裡瘋狂撞擊,彷彿要沖破肋骨的牢籠。
我拿過買的鬧鐘看了看,淩晨三點,機械地擦了擦額頭的冷汗,卻遲遲不敢重新躺下,冰涼的汗珠順著脊背滑落,每一滴都提醒著那個揮之不去的恐懼,他們會找到這裡嗎?
我死死盯著門鎖,在黑暗中反複確認,我沒用過身份證,他們找不到的……我現在叫趙錦,不叫趙弟,他們找不到的……我雙手緊抓著被子,一遍遍安慰自己。
工作比預想的更輕松,上手很快,老闆娘常誇我做事利落,偶爾忙時,我也會主動加會班,反正回家也是閑著。幹活時和老闆娘有一句沒一句地閑聊,倒讓工作時間過得特別快。
工作快滿一個月時,我本以為會發工資,但老闆娘解釋說,入職時提到過要壓半個月工資,這樣算來我才實際工作了半個月,要在過半個月才算滿一個月,這樣方便計算。我當時想半個月也快,並未往其他方面想。
後面幾天,持續加班了一週,最後一天收工已是晚上十點。
“哎呀,這趕貨趕的真累人啊!”老闆娘揉著發酸的肩膀嘆道,“下回說什麼也不接這麼趕的活了。”
我正整理著工作臺,聽見她窸窸窣窣從包裡摸出什麼,轉頭看見她遞來兩百塊錢:這幾天辛苦你了,這是兩百紅包,給你放兩天假好好緩緩,過兩天可能還要忙。”她帶著歉意的笑容,“這快過年了,趕貨的太多,現在幸苦點,到時候放假,我給你包個大紅包。”
我連忙擺手:“不用。”
在我看來,這是我分內的事,她付我工資,我就不該再收額外報酬。
這大概是我的性格使然,我向來難以坦然接受別人對我的的好,別人對我付出一分,我總要回報四分,甚至恨不得掏心掏肺。我可以毫無保留地對別人好,可一旦感受到別人的好意,我心裡就會湧起莫名的恐慌。我總擔心自己配不上這份好意,怕自己毫無價值,更怕無力回報。
“拿著吧,就當是辛苦費。”她執意將紅包塞過來,嘴角噙著溫和的笑意,“你這孩子,怎麼這麼實心眼?人家給你錢你還往外推。”
後來我才明白,那時的我何止是實心眼,簡直天真得可憐,渾身上下透著股清澈的愚蠢,若不是運氣眷顧,恐怕被人賣了還要傻乎乎地幫著數錢。
我回家休息了兩天,第三天早上去上班時,工作的地方關著門,敲門無人應答,我在門口等了一整天,始終不見老闆娘蹤影。起初我還擔心是不是出了什麼事,卻完全沒往“跑路”這方面想。
就這樣連續去了三天,大門始終緊鎖。回到家時,房東來催收房租,我才知道他們租的房子也到期了。
四百塊的房租加水電費總共四百二十九,幾乎掏空了我的積蓄,原本的兩百四十八塊存款加上老闆娘之前給的兩百元紅包,交完房租後只剩十九塊了。
前兩天還打算花兩百多買部手機,幸虧沒去買,不然現在錢肯定不夠。
後面幾天,我幾乎每天都去上班的地方,卻始終沒有再見過他們,直到有一天,我碰到了三樓的另一位老闆娘。她告訴我,他們已經搬走了,就在給我放假的第二天,搬去了別的地方。
我一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追問她是否知道我老闆娘的聯系方式,她搖頭說不知道。
我站在空蕩蕩的樓道裡,突然感到一陣茫然和無助,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的第一份工作,倖幸苦苦一個多月,竟然就這樣被騙了。他們悄無聲息地消失,上了一個多月的班,我竟然都不知道他們住在哪?連最後一絲討要說法的機會都沒有。
我一邊四處求職,一邊時刻留意著老闆娘是否回來。十九塊錢攥在手心裡,每一分都得精打細算,實在餓得發慌時,才捨得買個五毛錢的饅頭充饑。
年關將至,幾乎沒有要招聘的,我站在十字路口,看著稀落的人影被暮色吞沒,一種鈍重的絕望從腳底漫上來,不是撕心裂肺的痛,而是像鏽蝕的刀片,緩慢地割開肉往骨頭上刮,我甚至不知道明天的路該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