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各說各話,有的搖頭走開,有的繼續留下看熱鬧。
他們只以為能讓一個父親如此生氣,大庭廣眾下出言謾罵,那必然是因為很多錢,多少呢,不知道,反正不會太少。
只是他們想不到,僅僅因為二十六塊錢,而且不是偷來的,是他給我的。
二零一一年的二十六塊錢,我想,應該……不多吧。
我低頭閉著眼,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卡住了,想說話,卻又發不出聲。
我任由他的責罵像雨點一樣砸在我身上。
我的心裡充滿了委屈和憤怒,人群中的竊竊私語仍舊在我耳膜上爬行。因為二十六塊錢,我就像是被撕去最後一塊遮羞布,赤裸著被人審判。
圍觀的人永遠不會知道,我沒有偷錢,錢是他給我的,還說什麼放心大膽的花。也不會知道,他到底有多虛偽,更不會知道,只是因為二十六塊五毛錢。
可笑嗎?應該很可笑吧。
我想,如果不是親眼看到,即便聽到也不相信吧!
那天的屈辱是我這輩子都無法忘記的!
導致後來長大後,我感覺我似乎有了點報複心理,買回家的東西不拆標簽,讓他們看清楚價格,把錢整整齊齊的放在桌上,然後假笑著對他們說:“拿去放心的花,不夠就說。不過,你們住在鎮上,菜自己種,吃喝應該也花不了多少錢哈。”
“拿去花,不夠一定要說,這年頭的錢可不比我上高中後的二十幾塊錢。”
他停在錢上的手指一頓,來回摩挲,想把錢拿走,卻又似乎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看到熱鬧的同學回教室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梁芳,她知道這件事後,跑來校門口把錢給了他。
我想梁芳應該是被他當時的樣子嚇壞了,她把錢遞給他,一個勁的給他道歉。
“叔叔,不好意思,您別罵趙弟了,也別生氣了,錢還給您……”
我羞愧的低頭死死咬著下唇,指尖掐進掌心,我知道,從這一刻開始,我不在有朋友了。
他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一定要讓我這麼難堪,為什麼要在學校,為什麼要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我做錯了什麼?
下唇早已被我咬破,眼眶也燙的厲害,盡管我拼命的眨眼,眼淚還是不受控制的流了出來,我抬手擦掉眼淚,手還沒落下,新的眼淚又湧了出來。
他的罵聲依舊沒有停歇。
梁芳站在一旁,手足無措,怯生生的看看我,又看看他,張了張嘴,似乎是想說點什麼,卻又沒有開口。
各種難聽的話從他口中講出,我咬緊牙,閉了閉眼,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勇氣,猛地抬頭,盯著他,“錢是你給我,是你讓我花的,二十六塊錢我沒偷沒搶,而且人家已經把錢還給你了。”你還想怎樣?還要怎麼樣?我幾乎是吼出來的,聲音顫抖的厲害。
他肉眼可見的愣了一下,隨即臉色更加陰沉,往前跨了一大步,抬手又扇了我一個耳光,“你還學會頂嘴了?我供你吃穿上學,你做錯事不認,你還學會頂嘴了?”
“給你臉了是不是?要不是錢已經交給學校了,我現在就把你帶回去種地!”
我剛想開口,他又是一個耳光,梁芳站在一旁嚇得直哆嗦,眼淚一下子掉了下來,她看著我,眼裡滿是愧疚和無措。
“對不起叔叔,你別打了,我不知道,我以後不要了,我把東西也還給你……”
他面無表情的掃了一眼梁芳,抬起右手用食指在我額頭上重重戳了幾下,冷哼一聲:“回去再和你算賬!等高中畢業了,你就去給我打工掙錢!”
旁邊的人還在指指點點,有人搖頭嘆息,有些撇嘴嘲笑。
我低著頭,看著地上的影子,心裡一陣酸楚。我閉眼嘆了口氣,二十六塊五毛錢,就可以讓一個人失去尊嚴。
也許,在他們眼裡,十八歲的我,是沒有尊嚴的。
我抬頭看了眼太陽,刺的我眼神生疼,我忽然覺得有點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