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整整十六年,司清嘉頭一次嚐到嫉妒的滋味兒。
她生在一等公府,又是長房嫡女,論身份,沒有人及得上她。
養在姨娘名下的司菀更是如此。
但司清嘉沒想到,有朝一日,皇帝的封賞竟會越過她,直接落到司菀頭上。
而她還歡天喜地下跪接旨。
司菀一定會在背後,嘲笑她自不量力。
司清嘉閉了閉眼,唇齒間腥甜味兒越發濃重,她強撐著站起來,靠在柳尋煙身邊。
離得近了,柳尋煙也能聞到那股子血腥氣。
她們一同看著司菀上前接旨。
宣旨太監離開後,柳尋煙刻意露出誠惶誠恐的模樣,拉住司菀的手,壓低聲音道:
“菀菀,古者父母在,不有私財,否則即為不孝。陛下賞賜的黃金百兩,東珠一斛,不如充入公庫,也能少些非議,姨娘是為你好。”
說這話時,柳尋煙背對著司清嘉。
饒是如此,她也能感受到清晰清嘉的頹唐與崩潰。
事情本不該如此。
清嘉是天之驕女,是秦國公捧在掌心的明珠。
她得不到的東西,司菀也不配擁有。
基於這種想法,柳尋煙才給司菀扣了一頂帽子——
只要司菀收下賞賜,便是存了私財。
便是不孝。
聽到柳尋煙口口聲聲說為了自己好,實際上卻在步步緊逼,司菀內心毫無波瀾。
若是換成前世,被自己生母用“不孝”來敲打,她肯定會深感委屈。
但在知曉柳尋煙與她毫無血緣關係後,盤踞在心的忿忿不平便如輕煙般消散了。
畢竟司清嘉才是柳尋煙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孩子,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柳尋煙處處為她著想,也是人之常情。
只是她不該把自己當成踏腳石。
讓司清嘉在自己的屍骨上開出嬌豔的花。
司菀並非供奉的木胎泥塑,她會反擊,會抵抗,絕不會坐以待斃。
司菀反握住柳尋煙的手,與她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