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對花
梁振玉嘆息著說道:“你丟失的時候,已經四個半月了,你是頭年九月初九生的,丟失的那一日,是正月二十四,我記得清清楚楚。”
“我不是跟荷舉弟弟同一天生日麼?”曲雁荷聽了,仍然困惑不解。
梁振玉臉上露出焦急的神情,求助地瞧向曲芙蓉。
曲芙蓉瞧瞧梁振玉,拍著曲雁荷道:
“姐,這事兒的原由,姥姥跟我說過了。你既不是咱娘親生的,你的生日,自然也不是真的。”
“姥姥說,那年正月二十五,姥姥陪著咱娘去甘泉寺還願,回來的路上,遇見有一婦人抱個嬰兒。那婦人說是家裡遭了水災,逃難至此,山下還有一家老小,沒法養活,不得已將自家女兒送人,給她求個活路。求咱娘將女嬰抱走,賞她五兩銀子就成。
“姥姥不欲多事,拉著咱娘快走。咱娘不忍心,多看了那嬰兒兩眼。說來也怪,這嬰兒先還哭著,咱娘瞧的時候,卻沖著咱娘笑,臉上還掛著淚珠。那婦人也說,瞧這孩子跟太太有緣哩,直沖太太笑。
“咱娘就走不動了,就要抱這嬰兒。姥姥將咱娘扯到一旁,跟她說,你忘了,按律,非官家不得蓄奴。咱娘說,我哪裡捨得養她為奴?我當如親生女兒一般疼她。
“咱娘就對那婦人說,出門未有多帶,身上只這二兩銀子,你先拿去。又摘下一隻翠玉鐲子,說道,這只鐲子雖非上品,你拿去或賣或當,十兩銀子必有,足夠你一家營生餬口,斷斷不可再有賣兒鬻女的念頭。
“那婦人接了銀子和鐲子,千恩萬謝,連聲答應。咱娘便尋了路邊卦攤,借了筆墨,與她簽具了賣身契約。那婦人便丟下嬰兒,匆匆走了。
“咱娘抱著這嬰兒,愛不釋手,對姥姥說,娘,你看她不哭不鬧,直沖我笑,我們娘兒倆天生就有緣份。要不說今兒出門,喜鵲對著我叫呢。
“姥姥說,你這孩子,不知怎麼想的,你既未打算買她為奴,緣何又與那人簽具契約,落了把柄?”
曲芙蓉停了停,見曲雁荷正認真地聽著,便繼續說道:
“咱娘回答,我是怕那人反悔,再來索要。看她神情慌亂,言辭閃爍,多半這嬰兒不是她親生的,是她偷來的。姥姥就問,既是如此,為何不報官?
“咱娘說,此處山高林密,官府離此地相距甚遠,你我二人行動不便,待去報了官來,也許她早就攜帶嬰兒遠遁了。倘遇到那良善之家尤可,萬一,她將嬰兒鬻至那心腸石硬之家,或打或罵,我如何能忍心?又或許她將嬰兒送至那腌臢不良之地,豈不是我的罪過?
“姥姥聽了,竟無語反駁,嘆道,你說的倒有一些道理,只是她要五兩,你為何給了她這許多?
“咱娘說,瞧她慌亂緊張,不似做慣了的,當是為了餬口求個溫飽,如今我給了她這些銀兩,足夠她安身立命。或可令她痛改前非,不再犯科走險。
“於是,為防別人起疑,咱娘就帶著嬰兒,住在了姥姥家。對外只說是安胎,那時咱娘已有八個月的身孕。不到兩個月後,荷舉哥哥出生,便對人說,生的雙胞胎。”
此時,梁振玉插話:
“幾個月大的嬰兒,與剛出生的嬰兒,一眼就能瞧得出來,如何瞞人耳目?”
曲芙蓉看了看梁振玉,對她答道:
“確實,幾個月大的嬰兒,與剛出生的嬰兒,差得明顯。一歲的嬰兒,與一歲半的嬰兒,就不大容易分得出來。我娘帶著姐姐和哥哥,在我姥姥家住了一年,才回到了曲家村。”
梁振玉疑道:“你姥姥家就安全?就不怕人知曉?”
“我姥姥家,遠離村莊,獨在半山坡上,只有一戶鄰居張三叔。張三叔曾受過我姥爺恩惠。當年他一家人因昌河決堤,逃難至此,得我姥爺救助,在山中築了草棚安居下來。我哥哥還未出生時,我姐姐就是張三嬸幫著哺乳的。”
曲芙蓉見梁振玉再未發問,便接著說下去:
“我姥姥說,這嬰兒來家的時候,大約有四五個月大。外面的衣裳及小被子,是粗質的布麻。貼身穿著的卻是絲質的,質地考究,作工精良,瞧著不似普通人家。更加斷定這嬰兒,不是那婦人的。
“大約那婦人,為了掩人耳目,給嬰兒換了外面的衣裳,卻未來得及,更換貼身的小肚兜。
“將心比心,誰家丟了親生骨肉不著急?我姥姥說,我娘和我爹,這些年來,一直在暗中,尋找姐姐的親人,卻沒有找到。”
曲芙蓉說著,瞧見梁振玉聽了這話,直點頭。
曲芙蓉轉向曲雁荷,用力握住曲雁荷的手,用殷切期待的眼神瞧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