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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在美國,老人到了不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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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裡的顧客和服務員加起來也就一百出頭,竟然有七十多接近八十把手槍指著兩個匪徒,雖然都是手槍,沒有噴子、火箭筒之類,也不是兩個匪徒能抵擋的,投降是唯一出路。

看著警察進來,把兩個匪徒押了出去,餐廳裡又恢復了正常,大家把槍一收,該吃飯的吃飯,該喝茶的喝茶,一點都沒有被劫案影響,顯然大家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了。

“張姐,你這槍是真的嗎?”看到張蓉把手槍放進包包,王聰好奇心上來了。

“當然是真的了,在美國買槍比買只狗還容易,洛杉磯還好點需要填資料,在佛羅里達州無須任何許可證照有錢就可以買到手槍、步槍甚至霰彈槍。”

“就好像《勇敢者遊戲》中的那樣,獵人只是給了槍店老闆一把金幣,就輕鬆買到了大口徑來復槍。”

想起電影裡的片段,雷衛東插嘴道,“這樣的話,美國每年不是會有很多人死在槍口下?”

“死在槍口下的人,每年都要超過一萬人,超過每年車禍和艾滋的死亡人數,被譽為全美最大的殺手之一!”

張蓉點點頭,因為經濟發達使得,美國的生活水平遠超國內,但層出不窮的槍擊案,讓很多人都為止苦惱和害怕,想著禁槍。

只不過,在美國槍會的實力太過龐大,加上牽扯又多,禁槍和擁槍雙方吵了幾十年也沒有一個定論,槍支依然氾濫。

“張姐,你們手裡都有槍,那為什麼剛剛面對兩個歹徒,一個出頭的人都沒有,全都趴在地上,怎麼警察一來槍全拿出來了。”

回想剛剛的劫案,過程比電影裡演的還要搞笑,兩把槍就想……怪不得張姐說在美國搶劫也是危險的職業,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有多少把槍。

“很簡單,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張蓉聳聳肩,有些無奈的說道,“在美國可沒有學做好事的說法。

美國法律上有嚴格的規定,即遇到犯罪的時候,如果一個人沒有受過專門訓練,即使情況危急也不要輕易動手,因為非專業人員沒有法律義務去打擊犯罪。

普通公民所應該承擔的義務,就是撥打報警電話,如果不撥打,有可能構成輕微的疏忽罪。

剛剛歹徒只是搶劫餐廳,按照法律規定除了老闆,餐廳的工作人員和我們這些顧客是沒有出手的權利的,如果我們出手把歹徒打死或者打傷,很可能事後警察被起訴,罪名是攻擊罪,也就是你過度使用暴力。

這方面的事例可是很多的,每年都有不少新來美國的華人因為不熟悉美國的法律,見義勇為,而被法律處罰。”

“那後來你們怎麼都把槍拿出來了,是因為警察來了嗎?”見義勇為竟然是罪,對於美國的法律,從小接受學做好事的王聰,真的很難理解。

“警察來了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因為匪徒要拿我們做人質,這就對我們的人身安全產生了威脅,按照法律規定,公民對危害自身安全的犯罪時,有無限自衛權,這個時候拿槍是法律允許的,即使打傷甚至打死歹徒都是正當防衛,上法庭也不用擔心!”

“美國法律這麼這麼麻煩!”王聰仰天長嘆,我還想來美國發展,現在看來,僅僅這法律就搞得我暈頭轉向了。

“美國法律其實很簡單,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每一個人都是孤島,做好人人為己就可以了,王聰,你之所以暈頭,是因為這和內地“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思想背道而馳!”

對於王聰的疑問,張蓉已經習以為常,幾乎每一個來美國的內地人都有這樣的困惱,不過很容易解決,做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就可以了。

“王聰,我問你一個問題,走在在大街上,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看到一個老人摔倒了,會不會扶他起來?”

“當然要扶了,每一個人都有老的一天,如果今天我不扶他的話,讓老人因為得不到救援而……那麼等我老了話,摔倒在地上也就不會有人扶我了,我也會自食惡果。”

“在內地,你不扶老人會受到道德的陳贊,但是在美國,扶老人是被法律嚴格禁止的,歐美國家,向來拒絕把道德義務轉化為法律義務。

這麼說吧,別說扶不扶老人了,就是你在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在淺水池裡就要被淹死,你只要冒最小的風險就可以救小孩的命,但沒有去做,也不會使你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道德上的譴責。

其次,就是你想去救,也必須得到小孩監護人同意後方能救援,否則其救援行為可能構成侵害他人自由或者人身攻擊,除非不可能得到被救者本人或其監護人的同意。

例如被救者處於昏迷狀態、有幻覺、酒醉或是精神失常,無法為自己的人身安全做決定,或是施救者合理地相信被救者處於無能力同意的狀況,即可假設被救者已經默示同意。

否則,就是將救助強加於陌生人,將未經其同意並違背其意願迫使他們進入可能的危險或不便,就干預了其自治和個人的自由。

在美國雖然有讓好人免責的“好撒瑪利亞人法”,但此法運用是結合“即將發生危險”的法律原則。

換言之,如果沒有燃眉之急的危險,法庭可能認為施救者的行為是魯莽的,故而不給予保護。”

“這麼做的話,會不會要眼睜睜的犧牲一條人命?”

“可能會犧牲一條人命,但在法官眼裡,維護法律的公正意義比一條人命要大的多,

就比如說扶老人,在美國,除了受過專業訓練的醫生、護理人員看到老人倒地後可以去扶,普通人看到老人倒地只需要打電話求救就可以了。”

“這樣也好,最起碼不會出現扶不扶的問題?”雷衛東想起,那據說讓全國人民的道德水平倒退二十年的案子。

與其讓法官大人說,“不是你撞得,為什麼要扶!”

還不如在法律上直接禁止,老人到了,不需要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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