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啟貴反應如此強烈,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他是一個老百姓,有一百個女人和兒子是他的,他也沒事,人們會說這個傢伙真的有本事,好風流,這麼多的風流韻事,是令人羨慕的。
可他是國家幹部,又是一個小領導,萬萬不可以小覷,任其發展,後果不甚設想。
潘啟貴找到這兩人,一個司機,一個是鎮裡的辦公室主任,他清楚本鎮的基本情況;透過這倆人一合計,將這些有可能散佈的人員都集中起來了,約二十幾個人,連夜招集到政aa府招待所,有老的,也有少的,有男的也有女人,作了簡單的說明,有手機的交上來,最後秘密集中一車裝到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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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啟貴請了一個是醫學博士和一法院法官上課,專講血型問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後來每個人又抽血化驗,這裡麵人有相同的血型就能說是親戚關係嗎?就是讓大家瞭解一件事,就是特別少的血型,世界上也有幾萬人,不能說這幾萬人都是一個袓宗,更不能說是某個人的孩子,上了十多個小時課,看有圖片,看有錄影。
他們明白,也承認自己的錯誤,一旦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行事責任。
透過學習他們不再去亂說亂講,不告不發,有人告你,為了一句話而吃官司不值得。每個人還寫了一份類似的檢討的保證書,還簽下了承諾書。
這時潘啟貴出現在這學習班上,每人發一百元,叫誤工補帖。
“下次你們再胡說八道,每人發二百。”潘啟貴類似開玩笑的說。
逗得大家一樂,後大家齊聲說:“發一萬元,我們也不再亂說了。”
“好,我相信你們透過學習,知法,懂法,回去後做個義務法律宣傳員吧,要將這些是是非非,想明白了再說,造謠生事的人定要狠狠的打擊。”
這次及時控制了局面,免了一場流言蜚語的漫延。
潘啟貴趁著這次的行動,在全鎮掀起了學法、守法的新高嘲。
先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培養各村骨幹,再到個自然村宣講,再由村組織成立學習法律的小組,學習後都要到鎮裡參加法律知識競賽,前六名發獎金。
這次學法普法比任何一次都要深入,都要普及。潘書記也被縣裡抽去作了專題宣傳普法報告,如何讓法律知識走進千家萬戶。
潘啟貴其本身是為了自己,為自己的同時沒想到趨東風舞大旗,也為晉升副縣爭取了一票,當然這不是縣九個常委的一票,而是人們有目共睹的在這種社會爭取機制下,這是一次創新。
潘啟貴的工作能力,不是白紙黑字寫在紙上的,是腳踏實地的幹出來的,有三個資料足可說明潘啟貴的成績,超計劃生育為零,犯罪率為零,適齡兒童不上學,也是為零。你說他學法懂法守法搞得不好嗎?這就是有力的佐證。
話說兩頭,高紅英到孃家休息幾日,有事無事在家琢磨,擔心兒子與西安那女孩又聯絡上了。
真的是好倒黴,歌廳那一幕偏偏被她遇到,越回憶那女孩越像,天下一樣的人是多,沒有那麼像的,事就那麼巧。
我們去的時候還好好,不一會紅莠的臉就被油燙傷,這些事連起來,就是不對勁,高紅英懷疑這裡有問題,是不是有意不讓我們看清她的面目,她也一定認出了她。
話說回來,都在大街上發瘋了,怎麼還有那麼好呢?這也有點不可思議,要是好了,一定有個傳奇故事。
但那天夜裡馬強好像是沒事人一樣,正常的很,你說怪不怪。這個馬強不是當初的馬強了,變得她一點也不認得了,人還是不能想,這一想你就在陷阱裡。
馬強就是一條狼,是條吃肉不吐骨頭的狼,太可怕了。
人活了半輩子怎麼就是活不明白,非要在一條狼身邊走來走去,離他遠點不好嗎,是不是這條兒狼對你還沒有構成威協,他對你齜嘴對你笑,你還以為他看得起你,高興得屁股勾裡流油,屁顛屁顛的。
你也不會輕易的動它,那是對的,強調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加強自我防範意識,離他遠點,不會有壞處,千萬別往好處想。
高紅英很是糾結,她該怎辦?收手?
本章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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