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赧然紅了臉,笑道:“我之前甚至想過要學一學怎麼縫荷包,送你一隻呢。我娘從前就是送我爹荷包定情的。”
墨煙感到手臂微微發抖。隨即發覺不止是她自己在顫抖。
白啟鳴比她抖得更厲害。
他的指尖很燙,彷彿可以在墨煙掌心烙出印子。
他的眼睛那麼亮,令墨煙想到京郊夜空下裝著月亮的泉眼。
“如果我一早確信你是女兒身,我會把自己算了一遍又一遍的積蓄拿出來購置聘禮,哪怕你們家督主那麼可怕,我也會上門提親。”他說,“墨煙,你想想,當你們的督主和我談起你的事情時,我是何等驚喜——我本就很願意照顧你,想和你在一起。只是……”
他眼裡的月光晃動起來,稍稍被陰翳遮蔽。
“只是莫廠公並未告訴我,你的心意到底是怎樣?”
墨煙的心意是怎樣?
那時莫遲雨說:你問他,如果你是一個女子,他願不願意娶你為妻。如果他願意,而你也願意——我便去一試,以此恩做你妝奩裡最貴重的籌碼。
後來她沒有問,於是莫遲雨便替她問,替她做了主。
古人言“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
按此理,莫遲雨對墨煙切實有抱養之恩,雖無父名卻有父實。
所謂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按倫常,墨煙的事確實可以盡由著莫遲雨做主,墨煙無權反駁半字。
但事情其實並非是這樣。
墨煙很確信,如果自己真心不願意,沒人能夠強迫自己。可從另一個方面說,她從心底裡不認為莫遲雨會為她做下她不願之事。督主是不會有錯的,她永遠聽他的話,會為他做任何事,他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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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著白啟鳴的手,竭力釐清心中那片混沌。
那是一雙修長有力的手,生著武人的刀繭,文人的筆繭。
那是一雙可以使動繡春刀,可以熨平溼衣,可以生火做飯的手;是一雙可以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的手,一雙足以撐起完整屋宇的手。
墨煙不想要嗎?
她不想要一個正常的家,不想要有一個安定的名分嗎?
——倒不如說,那些難道不是她自小起便孜孜以求的東西嗎?
青蔥年華,鮮血順著筋脈汩汩而流,沉穩搏動。透過面板,墨煙感受到白啟鳴鮮活溫暖的生息,並覺得他也在感受著自己。
墨煙緩緩曲起手指。
她將那枚玉璧連著白啟鳴的手指緊緊握入掌中。
三天前的夜晚,莫遲雨審視著白啟鳴,問他:
“白總旗青年才俊,韶光正盛,有何抱負?”
“既在北鎮撫司供職,自然想要穩步而升,謀求更高位。”白啟鳴如實回答。
“百戶,千戶,鎮撫使,”莫遲雨口中緩緩吐出這些官職,“指揮僉事,指揮同知……指揮使。可惜,可惜。”
莫遲雨搖搖頭。
白啟鳴不解其意。
“如果我助你父親擺脫誣罪,”莫遲雨唇角勾起逗弄之意,“那些你便都得不到了。頂多……可以做個南京錦衣衛衙門千戶吧?你可願意嗎?”
“南京?”
“對。如若要我相助,你得答應我一些事,其中就包括離開這座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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