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姍姍接通電話後沮喪的回道,本想說說她發現的這樁事件的蹊蹺之處,但是又住口沒有繼續說了。
說了又有什麼意義呢,客戶丟了,這份工作也必然要丟了。
“小袁啊,剛剛孫總和我說他已經離開烏市在返回的路上了,也明確告知我接下來的合作是不可能的了。至於你的工作,我們也有言在先,按照規矩辦吧。我知道你狠優秀,也很努力,但是不按照規矩處理的話,難以服眾,畢竟律所還有這麼多人,就算我願意把你留下來,接下來你在律所裡的工作也會很難開展,而且我也會很難做。憑藉你的優秀能力,我相信你一定還能找到更好的。另外,孫總也表示這次在桃源村的消費由他負責,到時候這筆錢會隨著你的結算工資一起發給你。”
律所老闆沒有與袁姍姍多說廢話,直接一口氣將所有事情交代清楚。
袁姍姍也沒有做多餘的掙扎,也沒有掙扎的餘地。
大老闆將話說完後,就結束通話電話了。
留下袁姍姍只能無奈的嘆氣。
人生啊,真是難以預料,這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袁姍姍就經歷了一場大起大落。
隨後,林凡也收到了一條簡訊,是律所老闆發過來的。
“林總,很抱歉,由於袁姍姍觸犯了律所的重大條例,不得不辭退處理。很感謝您之前對我們律所的支援,如果您今後有需要,我同樣能夠繼續為您提供優質服務。”
林凡看了後也沒有做回覆。
而是在思考,這件事不合理的地方。
這一切從頭到尾,表面上看起來都比較正常,但是其中的疑點也有不少。
對於一家近百億規模的大企業來說,剛換了負責人,需要做的重要的事情有很多,而與律所合作的事兒優先順序肯定不是排在最前面的。
但是偏偏卻一上任就把要更換律所合作的訊息放出來了,這不太合常理。
之前袁姍姍就與林凡透露過,她是在孫總的朋友圈裡看到孫總有來桃源村的想法,然後就在自己的連續兩次幫助下實現了對方的這次桃源村之行。
雖然這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但是也有點巧合吧。
然後,在桃源村就餐完畢之後,對方就搞這麼一出,來抵消之前袁姍姍請對方在桃源村吃飯的人情,有必要這麼著急麼。
而且才剛剛接手一家近百億規模的企業,手頭上有很多重要的事兒要處理,犯的著為了區區一個法務合作的事兒自殘麼?
還有,律所對於袁姍姍的辭退處理在林凡看來也有些過了。
如果袁姍姍是一個普通的律師,那麼對方的處理方式很正常。
但是對方明明知道袁姍姍與自己有點關係,而且也明白之前自己給他的那個大專案也主要是因為袁姍姍,況且,在那之後,對方也給予了袁姍姍破格的提拔,還主動給袁姍姍分配了很不錯的客戶資源。
代表對方是很重視自己這個優質客戶的,所以才給了袁姍姍這麼優厚的待遇。
而現在,為了一個比不上自己的客戶就把袁姍姍給開除了,同時還要冒著很大的失去自己這個客戶的風險。
這也很不合理。
更關鍵的是,對於這件事,林凡心裡有一種不舒服的直覺,也正是這股不舒服的直覺讓林凡對這件事的前因後果進行了仔細的分析。
如果沒有這股不舒服的直覺的話,林凡雖然也能看到其中存在的不合理之處,但是也不會過多的細想,更不會把這件事聯絡到自己的身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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