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林凡帶領袁姍姍來到了交警隊調取監控影片檢視。
一般人肯定是無法調取監控的,不過路途上,林凡給之前結識的洪所長打了個電話溝通。
三年過去,洪所長已經進一步升職了,這點小事自然很容易辦到。
而且,林凡如今的身份也與往日大不相同,在烏市的某些圈子裡可謂是大名鼎鼎。
這點小方便的面子還是有的。
林凡的這個舉動進一步重新整理了袁姍姍對林凡的認識。
從監控的畫面中,袁姍姍確認了林凡看到的那個人就是孫總。
雖然監控畫面有點模糊,但是也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這次的車禍事件有些不正常。
不僅孫總的速度很慢,肇事車輛行駛的速度也確實不快,而且在距離斑馬線還有較長的一段距離時肇事車輛就開始減速了。
而孫總也提前發現了肇事車輛,甚至在肇事車輛即將撞上自己之前,孫總還稍微故意停頓了一下。
而孫總的身體一切正常,並沒有什麼行動不便的地方。
這麼說來,這次的車禍就是孫總故意為之,甚至連肇事車輛很可能都是與孫總一夥的。
那麼孫總為何要這樣做呢?
袁姍姍覺得這個問題不難猜到,孫總這麼苦心孤詣的製造一場輕微車禍目的就是要製造一個終止繼續合作的理由。
“這位孫總莫非和你有過節?”
林凡的猜測和袁姍姍差不多,疑問道。
“沒有,我昨天才第一次和他見面,而且這兩天與孫總的相處一直很愉快,我也搞不懂為什麼他要這麼做,這不是損人不利己麼。”
袁姍姍無奈的回道。
單從眼前的事兒來看,這位孫總這麼做確實是損人不利己。
但是,這背後明顯沒這麼簡單,袁姍姍這次怕是遭了無妄之災了。
孫總之所以這麼做的目的,怕就是為了製造一個比較充分的拒絕繼續與袁姍姍達成業務合作的理由了。
而拒絕與袁姍姍繼續達成合作,要麼就是與其他律所合作能夠為孫總帶來更多的利益,或者是有其他無法拒絕的理由。
但無論是哪一種,這位孫總鐵定是不可能繼續與袁姍姍達成業務合作了。
連以身犯險的苦肉計都演出來了,可見這位孫總的決心是有多麼堅決。
所以,現在已經完全沒有了繼續找到孫總當面向他賠禮道歉的必要了,應該是對方反過來向袁姍姍賠禮道歉才對。
同時,再找孫總問個究竟也沒有必要了,於事無補。
這麼看來,袁姍姍的這份工作是丟定了。
果然,這時候袁姍姍老闆又來電話了。
“老闆,孫總沒有找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