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攤子上,價值二十塊錢的餃子和麵團和餡兒,這些加起來就是六百塊錢,我可沒亂報。”
顧振遠十指交叉,“對於這些東西的市場價格我們也核實過,確實是沒有高於市場價。”
沒有高於市場價,但東西值不值市價,就不是他們該去深究的事了。
“六百塊錢,劉家肯定該出大頭。”趙母指著楊美鳳說。
“憑啥我家出大頭?”楊美鳳不服。
“是你家劉勇叫他們去的。”
“安靜。”顧振遠叩了叩桌子。
劍拔弩張的兩人才不服的瞪著彼此,安靜下來。
顧振遠:“劉勇是主謀他的責任肯定是更大的。”
趙母:看吧,她就說劉家該出大頭。
“六百塊錢只是直接經濟損失,還有藥費這些呢。我看了一下,藥費是四十六塊。”顧振遠看著昨天小趙拿回來的單子說。
“你就這麼點傷,藥費要四十六塊!”劉琴叫了起來
李書萍兩手一攤,“這都是醫生給我驗完傷,根據我被打後的症狀,開出的藥,它就是有這麼多,我有什麼辦法?”
“你們放心,你們要賠的錢,絕對不止這麼點,還有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沒跟你們算呢。”
“什麼精神損失費?”彭陽媽問。
李書萍:“你們兒子對我敲詐勒索,砸了我的攤子,還打傷了我,對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害得晚上睡覺都做噩夢,看到流裡流氣的年輕人就害怕。”
“所以,你們必須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也不要你們多了,就要五十好了。”
“這、這是合理的嗎?”趙母看著顧振遠問。
後者點著頭沉吟道:“理論上是合理的。”
但法律上還沒有相關條例。
周父:“這加起來都六百九十六了!”
“還有誤工費呢。”李書萍提醒道,“我現在每天擺攤至少純賺十塊錢。”
一天純賺十塊錢?
還至少!
不但楊美鳳他們驚到了,就連顧振遠和會議室裡的其他公安同志都驚到了。
林建設更是兩眼震驚地看著他媽,她就擺個餃子攤,一天就掙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