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牢,家裡丟人不說,孩子的一輩子也就毀了呀。
“我家陽陽還是個孩子,就不能放過他嗎?”彭陽的媽抹著眼淚。
顧振遠:“據我所知,你兒子彭陽都二十歲了,早就是一個成年人了。”
“今天通知你們過來,是協商對李書萍同志的賠償的。”
趙母:“我兒子都要坐牢了,還要賠償?”
這叫什麼道理?
顧振遠:“你們家孩子的行為,給李書萍同志造成了經濟損失,還有身體損傷,這肯定是要進行賠償的。”
“要是不對李書萍同志進行民事賠償,那到時候法院在量刑上,肯定根據金額大小,加重量刑的,多判個兩年肯定是沒問題的。”
“……”
大家雖然都不想賠錢,但也不想孩子多坐兩年牢。
多坐兩年牢就意味著要多耽誤兩年,出來的年紀就更大了,不管是找物件還是找工作,都會更困難。
要是讓孩子知道,因為家裡不願意賠錢,讓他們多坐了兩年牢,出來還不的怨死他們。
“這要賠多少?”陳父小聲問。
顧振遠拿出昨天登記的單子,說:“因砸壞和搶走的財物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是六百元。”
“嘶!”好幾個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林建設:“媽,你那攤子上的東西,哪裡值的了六百?”
“誰是你媽?喊李阿姨!”李書萍翻了個白眼。
都斷絕關係了還亂喊,真的是一點素質都沒有。
林建設:“……”
劉琴氣憤地瞪著李書萍,“你攤子上的東西,根本就值不了六百塊錢,你這分明就是在訛人。”
“訛人?”李書萍嗤之以鼻,“我就問你,一輛三輪車賣多少錢?”
劉琴:“……”
她怎麼知道,她有不賣三輪車。
“國營商店一輛三輪車最低四百塊,我報的也是四百,可沒亂報價。”
林建設和劉琴也沒近距離到餃子攤上看過,根本不知道李書萍賣的三輪車是新的還是舊的。
“我八毛一個精品瓷碗,被他們砸爛了一百個,五塊錢一個的大搪瓷盆被砸爛了三個,兩塊錢一個的圓筲箕……”
李書萍一樣一樣地給她們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