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在上衣口袋裡。
也不在兜帽口袋裡。
也不在屁股口袋裡。
我把全身上下能摸到的地方檢查遍了,卻哪裡也沒有摸到我的魔杖。
取而代之的是,我在我的鬥篷口袋裡發現了兩封信。
其中一封信上的地址是由我本人的字跡書寫而成,而且清晰可見。
這真是件怪事。
我以前可從未在夢中看清過書信或者報紙的內容。
我拆開了信封,耐著性子看了下去,然後迅速發現這其實是一封“我”寫給丹尼爾·佩傑的信。
從字跡淩亂程度和大片被用來遮蓋寫錯段落的劃線來判斷,這不是一封“我”準備寄出去給丹尼爾的正文。
它看起來更像是一篇草稿。
前兩天我剛給丹尼爾寫過信,也確實是先打了一個簡短的草稿,然後才寫的正文,但我確信自己從未寫過信封上的這些內容。
但這熟悉的舉措中,卻也隱約存在著奇怪的地方。
我不會給任何一個人寫這樣充滿負能量的東西,更確切的說,我從未這麼做過。
此外,這篇草稿裡的用詞也令我感到非常不安。
因為它們不像是被“我”深思熟慮後才拿出來使用的措辭。
它們是跳躍性的,像是筆者想到了什麼就寫了什麼,狂舞的字型間,筆者的壓抑和窒息被一覽無遺地展現在讀者面前,清晰可見。
與此同時,信紙上大片幹涸的淚痕也能證明對方的精神狀態實在令人堪憂。
我看著它,心裡忍不住開始猜想,如果我——當然是假如——真的某天精神崩潰了,是不是會真的寫出如同這封信一般的內容來呢。
我手裡還有一封信。
這封署名是“丹尼爾”的回信,字跡卻和我目前所看到過的,源自丹尼爾本人的手寫體不太一樣。
它看上去更成熟,更工整,地址還是用花體寫的,非常工整漂亮。
因為這個,我不是很確定回信的人究竟是不是丹尼爾本人,但我還是打算拆開它看一眼。
封口的火漆都已經被割開了,這讓拆開信封看裡面的我沒有多少心理負擔。
回信只有簡短的一句話,字跡很潦草,像是“丹尼爾”在匆忙之間寫出來的一樣。
【在心裡念出這句話 你就能找到我】
我剛在心裡把這句話默唸完畢,周遭的一切就開始發生劇烈的震動。
地震了?!
我緊緊靠著牆,好讓自己不會被劇烈抖動的地表給甩出去,卻在努力自保的同時發現右手邊的巷子深處多了一扇門。
一扇直到剛剛,最少幾秒鐘前,我還都能確信它並不存在的門。
它連顏色和材質都跟其他的門不一樣:這是一扇暖褐色的木門。
我站在巷口探頭往裡面看去,發現小巷裡面的構造如同蜘蛛織出來的網,不僅窄小而密集,小路兩側還全都是一排排顏色統一,主色又灰又暗的破舊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