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民以食為天,和尚也要吃飯,有那麼幾次,賀蘭予還用它喝湯。
好好的野菜湯,入口都有一股杉木味。
他對於不必態度好了很多。
從知道不必五衰已起的時候開始。
生命消散起始,先是味覺和嗅覺。再是視覺,之後觸覺,最後聽覺。此為五感。
人死之後,聽覺是最後消失的感官系統。
人到最後幾天,神志清醒,卻總會說什麼嘴裡沒味,要吃些平日愛吃的,便是這個道理。並非是病重之人神思混沌口味失靈,也不是久浸藥香習以為常。而是人之將死,五衰已起。
不必和尚,已經快要過半。
它之所以如此地緩慢,是因為他吞吃的是他的同胞兄弟。血親相連,魂魄不起衝突,在吞吃的那一刻就十分完滿的融合到了一起。那幾縷血脈相連的魂魄支撐著成為厲鬼的他過了好幾年,才叫容小龍尋獲。
若是尋常厲鬼,暴露在陽間,一般是活不過半載的。
除非繼續吞吃魂魄,但若是守著壽終的人等魂吃,這樣很容易叫來陽間收魂的離朱發現端倪。若是枉死者,便犯了命案,這便是入魔。
鬼有鬼道,人有人間。鬼吃鬼,尚且還能算是鬼域自己的事情,若是鬼殺人,兩界衝突,壞了規矩,魔界就要來攪合了。
他不知道不必變成如此的詳細過程。慧箜沒問,也著實問不出來。許那些幾個江湖人知道,但是匆匆一別再無相見。
賀蘭予心想著,既然這麼久都相安無事,想必沒有發生鬼殺人的事情。
不必是活人的時候犯的人命案子。
也許是這樣。
從他聽到的訊息來看,那個叫花蓮的姑娘,也不再人世了。
是啊,若是花蓮在人世,不必又何必滿天下找尋呢?又何必,跺腳都要花蓮。
賀蘭予看著已經全盲的不必,默嘆了一口氣。
這和尚,法名取錯了,真不該叫什麼不必,該叫何必。
何必呢?
見識太淺。若是他如自己那樣,閱美無數,心早散了,又怎麼可能為了一個相貌平平的小家女子如此犧牲。
不過這既已經發生的事情,也就不必糾結了。
據慧箜說,不必最多撐個半載一年。就會灰飛煙滅。
既然如此,就當個快要死的老狗養著。看著它殘喘,都會多出一丁點的憐憫來。
一年半載又怕什麼。
他最不缺時間。
他只要想,他可以跟隨慧箜師父到他成佛成聖的那一天。
觀音座前童子算什麼?我們小師父是要成佛的。
成佛還早。
他們先到了觀音塘。
相傳距離紅桐鎮不遠,有一觀音山。
那是百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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