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間楊媚卿去找文軒說話。
“你怎麼認識她的?”
“誰?”
“陳好。第二名。”楊媚卿言簡意賅的說。
“就是華伊比賽那時候。”
“時間還挺長久。”
“你這是為什麼幫她?因為她喜歡你?你喜歡她?”
“不要亂說,什麼都沒有的事。”
文軒臉放下來。
“沒有?沒有你說她很困難,父親又怎麼怎麼樣,說的那麼可憐。現在我看她倒挺好的呀。”
楊媚卿也有點生氣。
“她真的很困難,處境很可憐。”
文軒神情淡然的說。
“很困難來追你?很困難送禮物?”
楊媚卿質疑。
“很困難不代表人沒有追求的權利。”
文軒臉黑了。
因為戳到了痛處,人的尊嚴不可侵犯。
權利不會因為是否貧窮而決定能不能享受。
“那你就是說她喜歡你咯。”
文軒臉臭臭的。
“你要這樣想我也沒辦法。”
“我看來是免費送了個人情。你因為可憐她就來求我放棄第一名。放棄第一名裁判判不了,我也做不到。你要給她錢我就給了。現在她來追你是什麼意思?”
“我會處理好。謝謝你的理解和憐惜,她真的很困難。”
“看來你很瞭解她,我等著看你處理好。”
說完她就走了。
其實,那天,他去找楊媚卿,是想問楊媚卿能不能放棄第一名資格的。
這樣,裁判會另判吧?
然後,第一名就往下順延,第二名就變成第一名了,獎金自然就理所應當的發放到陳好手中了。
這樣,是最有面子和驚喜的。
他求了楊媚卿好久好久。
才答應的。
但是,楊媚卿回去想了想,覺得放棄第一名她無法做到。
參加比賽本來就是為了有成績,她一放棄就等於什麼都沒有了。
成全別人也成全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給對方所需要的。家庭困難的人最需要的就是錢。
所以楊媚卿給了錢。
但是見到陳好的追求,讓楊媚卿覺得刺眼。
遊總在聽到楊媚卿和文軒吵的時候才知道真相。
等楊媚卿走後才過去打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