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楊堅在中央設立三師、三公、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和內侍)。
三師、三公只是一種榮譽虛銜;
五省之中,只有尚書、門下、內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樞權力機構;
秘書省掌圖書典籍,職任較輕;
內侍省掌侍奉宮掖,委以宦官。
三省各有明確分工。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
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釋出政令的機構。
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
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併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
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
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
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
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
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
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
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
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書省,於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
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
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
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六部三省的長官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相當於秦漢時期的宰相。
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下設吏、禮、兵、度支後改為戶)、都官後改為刑)和工六部,與諸寺、臺分別處理各類事務。
每部設尚書為最高長官,總管本部政務。
開始的時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個辦事機構。
六部的長官為尚書,六部的設定成為後代封建王朝中央政權的固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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