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在公館閒坐,見桌上堆著一堆字紙,賈政一一看去,見刑部一本:“為報明事,會看得金陵籍行商薛蟠——”賈政便吃驚道:“了不得,已經提本了!”
隨用心看下去,是“薛蟠毆傷張三身死,串囑屍證捏供誤殺一案。”
賈政一拍桌道:“完了!”只得又看,底下是:前署縣詣驗,仵作將骨破一寸三分及腰眼一傷,漏報填格,詳府審轉。看得薛蟠實系潑酒失手,擲碗誤傷張三身死,將薛蟠照過失殺人,準鬥殺罪收贖。”
等因前來。
臣等細閱各犯證屍親前後供詞不符,且查《鬥殺律》注云:“相爭為鬥,相打為毆。”必實無爭鬥情形,邂逅身死,方可以過失殺定擬。
應令該節度審明實情,妥擬具題。今據該節度疏稱:薛蟠因張三不肯換酒,醉後拉著張三右手,先毆腰眼一拳。張三被毆回罵,薛蟠將碗擲出,致傷魯門深重,骨碎腦破,立時殞命。
是張三之死實由薛蟠以酒碗砸傷深重致死,自應以薛蟠擬抵,將薛蟠依《鬥殺律》擬絞監侯,吳良擬以杖徒。承審不實之府州縣應請……
以下注“此稿未完”。
賈政因薛姨媽之託,曾託過知縣,若請旨革審起來,牽連著自己,好不放心。即將下一本開看,偏又不是。
只好翻來覆去將報看完,終沒有接這一本的,心中狐疑不定,更加害怕起來。
正在納悶,只見李十兒進來:“請老爺到官廳伺候去,大人衙門已經打了二鼓了。”賈政只是發怔,沒有聽見。
李十兒又請了一遍。賈政道:“這便怎麼處?”李十兒道:“老爺有什麼心事?”賈政將看報之事說了一遍。
李十兒道:“老爺放心。若是部裡這麼辦了,還算便宜薛大爺呢!奴才在京的時侯聽見,薛大爺在店裡叫了好些媳婦,都喝醉了生事,直把個當槽兒的活活打死的。
奴才聽見不但是託了知縣,還求璉二爺去花了好些錢,各衙門打通了,才提的,不知道怎麼部裡沒有弄明白。
如今就是鬧破了,也是官官相護的,不過認個承審不實,革職處分罷,那裡還肯認得銀子聽情呢?老爺不用想,等奴才再打聽罷?不要誤了上司的事。”
賈政道:“你們那裡知道?只可惜那知縣聽了一個情,把這個官都丟了,還不知道有罪沒有呢!”
李十兒道:“如今想他也無益,外頭伺候著好半天了,請老爺就去罷。”
話說賈政去見了節度,進去了半日,不見出來,外頭議論不一。
李十兒在外也打聽不出什麼事來,便想到報上的餓荒,實在也著急。
好容易聽見賈政出來,便迎上來跟著,等不得回去,在無人處,便問:“老爺進去這半天,有什麼要緊的事?”
賈政笑道:“並沒有事。只為鎮海總制是這位大人的親戚,有書來囑託照應我,所以說了些好話。又說‘我們如今也是親戚了’。”
李十兒聽得,心內喜歡,不免又壯了些膽子,便竭力縱恿賈政許這親事。
賈政心想,薛蟠的事到底有什麼掛礙,在外頭資訊不早,難以打點,故回到本任來便打發家人進京打聽,順便將總制求親之事回明賈母,如若願意,即將三姑娘接到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