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先生。”
早上八點,在便利店裡上夜班的孟斯年剛下班,就聽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回頭便看到一個穿著工作裙裝,打扮的乾淨利落的女人站在不遠處看著自己。
她的身側還有一個穿著法院工作服的男人。
這讓孟斯年沒有立刻掉頭就走,而是頓住了腳步,疑惑道:
“有什麼事嗎?”
便見到兩人邁步朝著自己走了過來,隨後在他的面前停下了腳步。
“嗯。
在今天冒昧過來打擾你之前,我們已經跟你聯絡過好幾次了,只是都被你結束通話了電話。”
聞言,孟斯年眉頭微皺。
這幾天打過來,又被他結束通話的,只有一個。
那就是和餃子娛樂相關的。
一股生理性的厭惡頓時湧上來,孟斯年抬腳就要離開。
卻被人喊住了。
“別誤會。
我們不是餃子娛樂的人。”
秘書拿出了自己的名片,自我介紹道:
“我是顧總的秘書。”
顧總?
孟斯年面露茫然。
並沒有想起自己認識過哪個顧總。
直到對方提醒:
“那天你在酒店裡收到的衣服,就是顧總安排我讓人去買的。”
這才讓孟斯年想起——
那天,她寫在紙盒上的,除了一串龍飛鳳舞的電話號碼以外,還有她的名字……顧盼。
不過,秘書沒有給孟斯年太多反應的機會,抬手示意了一下身旁的人。
“這位工作人員是法院的人。
因為餃子娛樂是違法簽約,所以和你們簽署的合約也不具備法律效應。
今天我們過來,是給你送那份作廢的合同的。”
在秘書說完,法院的工作人員便把密封袋遞了過去,道:
“辛苦檢查一下合同,如果沒有什麼問題的話,就算成功遞交到你手上了。”
“好。”
孟斯年做夢都沒有想到,自己會有提前解約的一天。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這份合約的約束,他也不會在大學畢業之後,空有一份文憑卻還必須在便利店裡辛苦的打著零工。
是以,在知道手裡拿著的是那份噩夢合同時,他的唇不自覺的抿成了一條線,連握著檔案袋的指骨都因為用力而微微發白。
短暫的檢查過後,孟斯年做好了確認:
“沒有問題,這確實就是當初我簽下的那份合同的原件。”
法院的工作人員還有其他事情,在確定沒有問題以後就直接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