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兩個嫌疑犯被分別審訊,假定,警方認為兩個嫌犯共同參與了同一項犯罪活動,但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如果兩個嫌犯都不認罪,則由於證據缺乏,兩人都只會被判較輕的罪,而如果兩人都認罪,則都會被判重刑。
還有另外一種兩難的情景,即,如果兩個嫌犯中其中有一個人認罪,而另一個人沒有認罪,則認罪者會因為協助警方而被釋放,而拒絕認罪的罪犯,則會受到更嚴重的判決。
選擇擺在眼前,他們選擇合作還是競爭?
但在陸擎天一案中,警方拖得太久了,使得這些團伙作案已經商量好了,囚犯兩難困境成立的前提就是囚犯雙方沒有來得及商量,也缺乏足夠的接觸讓他們有機會商量。
如此,他們定會因為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而選擇競爭。
反之,在足夠接觸和商量中,他們知道選擇合作才能實現利益最大化。
前提:他們足夠信任雙方。
顯然,在統一口徑中,他們已經足夠相信雙方會選擇和他們一樣的選擇。
問題來了,為什麼他們彼此信任?
顧長纓意味深長地看著林戌,沒有挑明,這些工作需要他們去做。
“擊潰他們以為的,攻破他們相信的,讓他們潰不成軍,內部逐一打擊,站不住腳的理由並不需要做很多努力就能讓他們放棄。”反而是站得住腳的理由難扭轉過來。
只是難而已,而非不可能。
“顧醫生,你的目的是什麼?”餘魚的聲音從手機裡傳了出來。
餘魚盯著審訊室裡表情桀驁,面露不屑的嫌疑人,目光幽深。
“目的?”她有什麼目的?
顧長纓從長椅上下來,理了理絲質襯衫,下身穿著黑色的a字裙,及膝,她將一頭微卷的發紮在腦後,鬆鬆垮垮,幾絲俏皮地落在鬢旁,光潔飽滿的額頭下,是張清麗的面龐,五官精緻,並不凌厲,讓人看著舒服養眼的五官,卻配了讓人不自覺保持距離的冷淡氣息。
“我說我想知道真相,這算是理由嗎?”陸擎天和程悅。陰陽相隔著,她可不是老好人上線,而是為了讓自己安心。
有些事做了,不一定非要有理由,一定要給出個理由,那就是隨心。
陸擎天無聲的怨,程悅無聲的悔。
其中發生了什麼,她必須知道,如此才能幫到他們。
真相……
所謂的真相是什麼?
她願意相信的才是相信?不願意相信的就不是真相?還是,她知道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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