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惠卿也走了過來,在邊上冷哼一聲。
蘇東坡也冷哼一聲。拂袖走了,不過眼中出現了失望,對王巨的失望。
呂惠卿道:“子安。有何指教?”
實際呂惠卿對王巨也有些失望,但剛才在待漏院王巨說的那番話。又重新在呂惠卿心中給王巨加了分。
而且他與王安石議論王巨時,王安石對王巨評價是三個字,智近詭!
別人認為王巨做事是鋒芒畢露,王安石卻不然,認為王巨智慧幾乎接近了詭道,這一條與司馬光差不多。只不過一個帶著欣賞的態度,一個帶著批判的態度。
王巨不協助王安石變法,王安石也不快。但王巨沒有反對,王安石也不好說什麼。
但能讓王安石說出這個評價,可見王巨在王安石心中的地位與應象。
王巨低聲說道:“你在讀奏章時,我也在仔細地聽,青苗法由來乃是李參的青苗錢。王廣淵去了齊州後,看到災民困難,又念著朝廷財政困難,於是採納了折中之策,挪用轉運司的錢糧放貸,利息高達五分。但為何民不怨?那是大災之後。百姓一無所有,雖是五分利息,然比兼併之家的六分。甚至二十分三十分的利息好得多,更沒有利滾利的醜陋現象。這是特例。如果平時,那怕是一分利,恐怕百姓也不願意貸之。君說不強配,可能嗎?還有,百姓貸之若不還,君又沒有提。到時候抓捕怠打也是難免的。所以我採取了躲避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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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之策也。”
“希望是救急之策吧……”王巨搖了搖頭道。真要是救急之策,又倒好了。
他頓了頓說:“一旦落實,紛擾再所難免。你若聽我一言,我只說一言!古今往來。君王最高境界,乃是永不加賦。那怎麼可能?”
就象宋朝立國。就那麼點人口,那麼一點官員,那麼一點官兵,那麼一點宗室。
現在有多少官員官兵宗室?不加賦稅,大家豈不是一起得餓死?
“永不加賦,那是一個夢想了,不過青苗法實施後,請切記四個字,永不加利!”
具體放貸數量呂惠卿沒有說,但王巨還記得一些,三路錢糧合計是一千五百萬貫石),因為王巨修建了鄭白渠,可能現在的數量更大,但不會大太多。
用此做本金,將原來常平倉賑糴賑糶性質變成賑貸性質,也就是青苗貸,依然有賑糴賑糶,不過變成了為輔,賑貸才是為主。
利息也未提,不過早先也說好的,是二分利。
可能許多人看不透,有的說它斂財,有的說它是惠民,若真是惠民之舉,向貧困百姓發放這個青苗貸,打擊高利貸,還真是惠政了。但不可能,一向貧困百姓發放,能斂多少錢糧?二是貧困百姓偶爾放一放還可以,放多了,他們不償還,必然引起更多的糾紛。所以青苗法真正出臺後,是依戶等高低依次發放的,高貸戶貸得越多越好,真正的下等戶與佃戶貸款數額卻不得超過一貫五百文。
為什麼,下等戶償還能力有限!
然而新的問題來了,高等戶需要這個青苗貸嗎?不強配可能嗎?
所以它是以斂財為主,惠民為輔的變法。
就是斂財!
因此王巨說,不求不強配了,但求不加利息。
如果按照原先的策劃,只有二分利,至於一些遇到困難百姓,可以讓他們拖到來年辰光好的時候償還,這個是徵二分利,還是按年限徵四分利,呂惠卿奏章裡未說。
但不管怎麼樣徵,它的年利就是二分!
那麼就徵吧,然而實施下去,本來向豪強攤派就引起了不滿,又打擊了高利貸,更加不滿!但徵的時候又冒出來三分利,甚至有的百姓拖欠後,胥吏按照半年三分計算,一年則變成了六分,兩年則變成了十二分。比如一戶貧困百姓春天借了十石糧食,當年遇到困難,無法償還,但可以拖欠,第二年略有豐收,償還十二石糧食,那不會有怨言的。就是償還十四石糧食,百姓還會感謝朝廷。然而經胥吏一變,則變成了償還二十二石糧食。百姓如何償還?
那麼不僅是斂財,而且還成了苛政!
如何不落反對派的口實!
王巨說的永不加利,就是指這個。
呂惠卿顯然低估了下面的官吏,他點頭道:“本就是惠民之舉,如何加利呢。”
惠民之舉?王巨無奈地笑,又說了一句:“吉甫兄,為什麼剛才你讀這篇奏章裡,滿朝文武沒有一人反對?”(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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