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清賢將衛煌擬定的協議看了一遍,內容不算細,只是一個初版的意向性的設計。
在衛煌的想法裡,股份由幾部分內容組成,而不只是看錢。
一個人在公司所佔有股份的多少,應該由他本身所具有的價值來體現。
這個價值就包括了錢、人脈關係網、個人才能等等方面。
所以在衛煌的設定裡,人脈關係資源、個人的能力都可以劃分為錢,只是暫時未定具體數額。
而股份的具體出資,衛煌的建議是總投資定為十萬塊錢。
這十萬塊實實在在的錢佔總股份的50,而其他價值佔50。
根據兩人的具體條件,衛煌可以多出資金,而吳清賢以個人能力來補充一部分股份。
由吳清賢佔60的股份,衛煌佔40的股份。
當有其他人加入的時候,可以根據對方的條件進行股份的轉讓。
比如如裡有人願意免費出使用場地,就像於老師的合夥人一樣,就可以折算成一定數量的股份,享受分紅的待遇。
又比如遇到優秀的老師,擁有非常好的教學經驗,就可以轉讓一部分股權給他,以留住對方。
吳清賢看完之後覺得非常好,只是覺得自己佔60的股份太多,便有意轉讓一部分給衛煌,提議道:“股份這一塊,我建議我們兩個還是五五開,賺了錢對半分。”
衛煌道:“你是具體的管理人,平時忙碌很多,我覺得你的股份可以多佔一些,然後再根據平時的付出,按市場標準發放工資。”
吳清賢也要生活,對於平時的工資這一條並不拒絕,只是覺得一起打夥做事,自己佔得太多不好,兩人也是處了很多年的朋友,不能因為一點錢就壞了兄弟感情。
吳清賢還是堅持讓衛煌持股,甚至可以多持有一點股份。
衛煌道:“這個事情就按我說的辦,你不用多想,我是參考了很多合作辦公司的經驗才設計的這樣一種模式,只有這樣做才能長久。”
在一起合夥創立公司的人很多,而且其中不乏親戚和朋友,開始的時候大家關係很好,對於創業也是一種愛好,沒有想過要賺多少錢。
於是在創立之初約定股權的時候,大部分都為了所謂的公平,實施五五開的政策。
結果公司盈利之後,矛盾就突然出現了。
為了爭權奪利,曾經的朋友變成敵人,公司也隨之江河日下。
衛煌看了那些曾經創業的人分享的經驗之後,認為作為公司的實際管理者,是可以多分一點股份的,這樣才有強烈的上進心將公司穩步的發展下去。
當然,有些喂不熟的白眼狼,即使你給他再多的股份,他都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巴不得全部的利潤都落入自己口袋之中。
衛煌覺得吳清賢還是信得過的,所以願意投資給他。
即是給吳清賢一個機會,也是給自己一個機會,給自己一個造福家鄉人民的機會。
如果這項事業,能夠幫助家鄉的孩子提高一點學習成績,吳清賢覺得即使自己真虧了錢,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