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上只查到國外對人格分離病人的診斷。
診斷標準
美國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n版)(diagnosticandstatisticaanuaofentadisorder,ds一1v)中關於did的診斷標準如下:
a.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身份或人格狀態(每一種有自己相對持久的感知、聯絡以及思考環境和自身的方式)。
b.至少有兩種身份或人格狀態反覆地控制著患者的行為。
c.不能回憶重要的個人資訊,其程度無法用通常的健忘來解釋。
d.這些障礙不是由於物質的直接的生理作用所致(如,酒精中毒時暫時的意識喪失或混亂行為)或一般的醫學情況(如複雜部分發作)。
診斷
診斷需要全面的身體和精神檢查,包括對分離性現象的特殊的檢查.有時精神科醫生可以用延長談話時間,催眠,藥物誘導催眠,或者讓病人對不同來訪者進行記錄等方法,使病人在檢查期間出現人格上的變換.特別制定的問卷也可以幫助識別分離性身份障礙.
精神科醫生也可能試圖透過要求病人與意識中的某一部分進行交談來接觸並消除其他的人格,而這一部分意識所涉及的行為正是病人已經遺忘的或者是以人格解體或非現實的方式經歷過的.
區分
精神分裂症:
長期以來,普通大眾經常將分離性身份障礙與精神分裂症之間的區別混為一談。把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的人說成是具有”分裂人格”的這種情況也並不罕見。對有關概念的濫用,反映了公眾對精神分裂症的普遍的錯誤理解。而精神分裂症,根本不包括“分裂人格”,或者“善惡二重人格”。
但分離性人格障礙與精神分裂症是有所不同的。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的人並不具有不斷變化,並控制其心靈與行為得多種不同身份。他們可能有妄想,並堅信他們是某個人物,但是他們並沒有顯示出伴隨著聲音、語調、詞彙以及身份外貌的改變而在身份方面的變化,正如在解離性身份障礙中所常常見到的身份變換那樣。進而解離性身份障礙患者不會表現出精神分裂症的特點、雜亂的行為以及幻覺與妄想。
百度的知識,沒有解決我心中的所有疑惑,可有一點好像是明確了,我是一個人格分離的病人,我是程尋,徐敬業只是我的一個分離人格。
可真正的我是怎樣一個人呢?
我陷入了自我懷疑之中。
我想起了玄明說的我就是他的主人,也想起了方芳讓我選擇。
我的世界是假的,什麼陰界、陽界,重創的世界,這一切都是假的,他們都是我創造的世界。
我抓著頭髮,努力回想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感覺有點不對,按心理學來講,多重人格一般來說主人格都是創傷性人格,次人格是主人格無法面對某些情景後突然出現的,幫主人格在面對、應對。
“程尋,你想起什麼了?”
方芳不知什麼時候就坐在了我面前,或者說她一直都在,她蹲下身抱著我的頭,淚流滿面。
“不!我什麼都沒想起來,我只是感覺我失去了一段記憶。”
我說著一把推開方芳,我知道她應該是章一天的女朋友或者老婆。
我還想去翻看其他筆記,方芳卻順手收了起來,她看著我,口中卻叫了一聲:
“徐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