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僱主不要這個孩子了,你還決定生下來?”
我覺得任春紅應該是隱瞞了什麼,有些案件當事人,說的是一回事,但實際情況又是另一回事,在我辦過的案件中,這樣的事情碰到的不只是一個兩個。
根據“分娩者為母”原則,任春紅完全有機會被直接確認為可可的母親,不會陷入這樣的局面。
“徐律師,你聽我講完。”任春紅抹了一把眼淚,繼續講著她的決定生下可可的經歷。
遭遇“退單”的任春紅拿到僱主給的報酬元,與原定17萬元相距甚遠。
回到老家後,任春紅先是租房住,後來改住5元一晚的通鋪。
經人介紹,任春紅認識了現任丈夫王帥,她在孩子出生前一個月,住進了王家。
王帥身高一米五左右,離過兩次婚,沒有孩子。
他家裡拆遷,補償了兩套房子、一個鋪子,還有一百多萬元現金。
任春紅覺得他經濟條件挺好,但當時也沒有和他結婚的打算。
為了籌齊生產費用,任春紅賣了出生證。
那時她還沒想好是否把孩子帶在身邊,讓她下決心的是剖腹產第二天,護士喂新生嬰兒吃完牛奶。
可可嘴上、臉上還有奶,“那麼小的兩個酒窩,像個小豬一樣,太漂亮了,我說小騙子把我騙了,騙了我一輩子。”
孩子出生後四個月,任春紅和王帥結了婚。她覺得王帥雖然人不像他的名字帥,書也只讀到小學二年級,但是心眼好。
她要給孩子一個穩定的成長環境,而這個木訥不善交流的男人滿心滿眼都是孩子。
有記者去採訪問來問去,王帥都只兩句話:“她們娘倆過得好就行。願意為她們拼命。”
可可也心疼著王帥。任春紅說自己在生活裡強勢一點,只要當著孩子面責備王帥,可可立馬護著:“你不要欺負我爸。”
王帥面對記者說,他從不捨得打孩子。可可聽了立馬反駁,她比劃著一根短短細細的條條,跟王帥對峙:“你沒用它打過我手嗎?搞忘了啊?你說過只打屁股的。”
王帥覺得孩子不聽話時,也得教訓,特別三四歲的時候。
“要讓她知道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不能做,這個世界上不是她想幹嘛就幹嘛的。現在你不給她講規矩的話,以後人家給她講規矩那就麻煩了。”
如果不細究我們彼此的關係,這彷彿就是一個最普通的三口之家,熱熱鬧鬧地生活在一起。
家庭經濟不是一直都好,一百多萬元的拆遷賠償款被詐騙七十萬,買保健品吃掉二十萬,給孩子上戶口又被騙了十多萬。
但靠王帥和他母親掙錢,以及一套房屋出租,每年約有七萬多元的收入,日子也還過得去。
楊春紅說給女兒算過命,她的命有五六兩,比一般女孩的命都重,所以將來一定會有出息。
楊春紅常向女兒發問:“用了媽媽的錢長大了要還呦,還好多?”可可答:“還100塊。”
楊春紅又問:“你一個月掙3000塊,給媽媽多少?”可可答:“掙5000嘛,給媽媽、爸爸、奶奶每人600塊。”
楊春紅現在覺得,可可就是她的命。生兒子之前,她和前夫還有過一個女兒,但生出來就夭折了。
楊春紅說不好,自己疼愛可可與這事有無關係。
她22歲的兒子只知道,媽媽生了個妹妹,其他一概不知。沒得到過多少母愛的他希望媽媽對妹妹好一點。
可可喜歡哥哥,影片電話時,可可一個勁兒地問:“哥哥,你好久回來嘛,你現在回來好嘛,我想看你,你回來陪我耍一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