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摧毀壓迫的世界,並將它徹底的改變。’
‘這是最後的鬥爭’
‘.’
聽到這段歌謠,頓時間尼克·史密斯狠狠地一拍桌子:“他們是不是瘋了?竟然敢在我們這裡唱這種歌?”
你們是活膩了?敢在資本主義國家唱紅歌?
這要是傳出去的話,他這個執政官還怎麼得到‘競選資金’?沒有資本家的支援他還怎麼競選州議員?未來退休還能去醫藥集團擔任高管撈金?
不僅斷了自己的財路,更是斷了自己的‘官’命,簡直就是自己的仇敵。
這已經不是一般的遊行示威了,他必須要出重拳才行。
“來人,跟我一起出去阻止這群非法侵入我們利弗莫爾城的‘刁民’!”
尼克·史密斯在腰上別了一隻‘格洛克26手槍’,全部壓滿彈匣走了出去。
他的腦海中,浮現了一個人的模樣,一個黑人青年。
正是上次被抓緊拘留所裡,待了足足一兩週的布勒。
史密斯可以肯定,這一次又是這個傢伙搞的鬼。
他已經做好了所有準備工作。
如果實在沒有證據可以直接定罪的話,那就讓手下的人以‘為了防止出現治安紛亂,進行保護性警戒’為由,而後假裝誤會去重傷甚至擊斃那名組織遊行的‘嫌疑人’。
畢竟一名‘黑人’,他出現在這種人群密集的地方,沒準就是想要實施什麼惡性犯罪,手裡拿著的旗幟沒準就是什麼暗器。
他們當場擊斃,也不過是常規操作罷了。
從而間接化解掉這一場‘極具威脅性’的遊行,並且把它扼殺於搖籃當中。
然而。
當尼克·史密斯剛剛走出市政廳,還沒等他靠近這個一直在唱著各種‘紅歌’的遊行人群時。
忽然間發現,這個人群似乎連一個正兒八經的組織者都沒有。
而且隨著他們出來以後,這群人竟然直接就四散而去,一個個互相攀談起來,就像是在這裡‘遊山玩水’似的。
三三兩兩的朝著某個方向離去。
幾位手下茫然的看著他,似乎在詢問著:“這應該抓誰??”
“各位市民,你們在這裡做什麼?”
尼克·史密斯沉默許久,看著眼前烏泱泱的人群無奈憋出了一句話。
他剛才已經掃視了許久,根本沒在人群裡發現那名‘黑人’。
聽到這話。
“史密斯先生,這不是遊行示威所以我們不需要申請。”
“這裡是公共場合,沒有說不允許我們偶爾唱歌吧?難道這裡屬於你們市政廳的私人領地了?”
“我只是想要資本家多納稅,難道這違背了鷹醬的‘憲法’?我們投票選擇的執政官,難道連這種行為都不認可?”
“難道市政廳想要侵犯我們的‘自由’.還是史密斯先生不允許我們聊天?不允許我們散步?”
數十位看似‘群眾’的市民,這一刻把炮火對準了他!
就如同魔法攻擊一般打在了尼克·史密斯的身上,似乎只要敢阻止遊行就是‘千夫所指’。
而且他還不敢反駁,這動輒就是‘自由’‘人權’‘憲法’的大帽子,可比什麼女權、素食主義都要無法抵擋。
更為重要的是,他不知道該找誰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