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鄭程思索了一下,才回答說。
“那就要看最後審下來,是什麼判決結果了。”
“若是過失殺人,那就是坐牢三到七年,若是故意殺人,不是無期就是死刑,她們這種情況複雜,應該不會被判故意殺人,多半是過失殺人。”
喬長東聞言點點頭,後面就沒再問起,這陳家母女倆不管什麼結果,都是她們自食惡果。
至於陳玉蓮那個孩子,說他冷酷也好,說他無情也罷,他沒有任何感覺。
頂多就是有那麼一點唏噓。
希望她下輩子投胎,別再投到陳家這樣的家庭了。
茂乙,喬友良以及王大發,除了王大發,另外兩個都是第二天被派出所帶走的。
喬友良和茂乙都是警告處分,以及因為他們的胡亂編排,要為喬長東的名譽受損補償一萬塊錢。
這筆錢是按照喬長東名下現有的資產算的。
喬長東名下現在有一家酒店,酒店當初盤下來是便宜了好幾萬的,實際上市值有三十萬了。
然後他的名下現有存款,有三十多萬,這其中有一部分是賣原石的錢,還有一大部分就是喬蕎這次去京都以及海市,收到的紅包。
喬蕎都存在了喬長東名下。
再加上以他的名義,存放在莫海軍那兒,還沒來得及賣掉的原石。
他所有的資產加起來,有上百萬了。
聽到喬長東請的律師報出這個數字的時候,喬友良和茂乙嚇都嚇傻了。
對他們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
至於王大發,他的事可小不了,不只是賠錢這麼簡單。
他撰寫的那篇報道,是與事實不符,並且相悖的,不止導致喬長東名譽受損,還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這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他所屬的那家小報社,未經允許和未經查證,就刊登了損害喬長東名譽的報道,同樣不止要付法律責任,還需要按照喬長東身價,賠償一大筆錢。
為了恢復喬長東的名譽,XX電視臺和XX報社,也都出了一期專刊。
不過,這件事情的對喬家人來說,最惡劣的影響,大概就是喬蕎的照片被曝光了出去,以及孟子煥因為這件事情被人砸破腦袋了。
曹家父母也在出事的當晚,被帶到了派出所。
這件事情看起來好像是兩個孩子之間的打打鬧鬧,但是孟子煥因為這個差點喪命,這事就沒這麼簡單了。
尤其是隨後的幾天,孟子煥都處於昏迷狀態,不曾甦醒。
當然,這也是喬蕎做的,不為別的,就為了讓這件事情的嚴重效能夠得到昇華。
畢竟,若不是她和小歡歡共同給孟子煥輸送了靈力,那孟子煥估計現在就涼了,那就是真的打死了人!
所以曹家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讓喬曉芸和喬家其他人,都有些上火的是,曹曉文傷了孟子煥,當時就跑掉了,事後,他們曹家沒派一個人過來看看情況,或者慰問一下。
更讓喬家生氣的是,這個傷人的曹曉文全程都沒在喬家人面前露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