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結束這種非人的“折磨”,奴隸們決定造反,憤怒的奴隸們把主人告上了法庭,希望透過法律得到合理待遇。
奴隸主或許覺得天天給人家吃大龍蝦有點小愧疚,最終和奴隸簽訂合約,規定每週給他們吃大龍蝦不得超過三次!
奴隸們成功爭取到權力,從頓頓吃龍蝦,變成每週最多吃三次。
龍蝦更是被當做是一種理想的囚犯食物。畢竟太便宜了。
據說當時囚犯如果一星期被投餵兩次龍蝦,會被認為是接受了殘忍的懲罰。
可見當時龍蝦的地位有多慘。
直到後來工業革命開始,特別貫通美洲大陸的火車通車後,火車提供的餐飲非常糟糕,乘客們往往要自帶食物。
鐵路運營商心生一計,將這些垃圾食物龍蝦當成高階菜,賣給這些內地的鄉巴佬。
然後這垃圾食物——龍蝦,就被做成了火車餐。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龍蝦的鮮美讓食客大加讚賞,龍蝦的知名度和價格也水漲船高,龍蝦開始變得流行,成了一種高檔美食。
所以你不能拿以後的眼光看現在的麻小。
後來麻小好吃,那是有各種佐料。
現在人們連飯都吃不飽,更別提那些佐料,根本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就連炒菜都捨不得放,更別提被用來做麻小。
“你回去以後能不能捕捉到?”
“能。”
杜雲直接交給他五毛錢,說“這是定金,你回去捕捉,有多少要多少。”
隨後杜雲將自己的住址告訴他,讓他捕捉到以後給自己送過去。
大叔看向他的目光很是奇怪,他還是第一次聽說有人喜歡小龍蝦的。
難道現在城裡人生活變好,口味變得這麼重?
喜歡跟豬搶食物。
第二天,當然是去其他的鴿子市,不能待在一個地方。
他雖然行事小心,從沒有在一個攤位花超過五塊錢,是採用螞蟻搬家的方法採購物資,但終究是採購了不少東西。
萬一引起有心人注意,很容易出問題。
當然選擇穩妥一點的方式,去其他的鴿子市採購。
他得苟住,苟命要緊,不能浪,一浪容易浪進去。
一直等手中的錢,花的七七八八,杜雲方才消停下來。
然後杜雲忽然想起一件事,冬天該怎麼過?
家裡冬天的衣服太過破舊,已經不保暖,原主能受得了,他可受不了。
人生在世衣食住行,冬天連衣服都沒有他得被凍死。
正巧這些天他弄了不少野兔皮,可以縫製個手套帽子。
最主要的還是傻狍子,這個跟鹿是近親,用傻狍子皮說是鹿皮,沒多大問題。
他手中還有兩頭傻狍子,沒有往外賣,現在就賣出去,留下皮毛。
當即就找到食堂孫主任,將兩頭傻狍子賣給他。
自己則留下皮交給張大寶,讓他帶回去幫忙製作衣服。
用傻狍子皮製作件皮衣,手套和帽子皮鞋則是用的兔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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