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邪惡?
對不起,那不是律師。
那是執法者。
而律師的話,說的不好聽點,那叫“收人錢財,替人消災”。
當然,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利益,這並沒有任何錯。
說白了,就是份工作而已。
養家餬口,維持生計。
倒也不必有太高的道德感。
張偉道:“李東強先生,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不過也請你放心,你父母既然請我做你的代理人,顯然也是相信我的能力和素養。你放心,我一定會盡力幫你爭取減刑。”
李東強頓時臉色一變,“什麼?只能減刑?不是,我爸媽沒跟你說,讓我無罪釋放嗎?他們怎麼跟你說的!”
張偉淡淡道:“你父母自然是希望你能夠無罪,開庭當天就能好好地走出法院。但是,你這個案子,證據確鑿,你自己也已經跟警方什麼都交代了,你也清楚的,罪名肯定成立。我能做的,就是幫你爭取減刑。”
“我......我草!”
李東強直接爆了粗口。
此前,他一直抱有一線希望。
覺得找了律師,肯定能幫到自己。
可萬萬沒想到,律師是來了,卻帶來了對於他來說,無異於噩耗的訊息:
不能無罪,只能減刑?
那豈不是說,怎麼都得坐牢。
區別只在於,坐幾年而已?
李東強頓時感覺人生一片昏暗,毫無希望。
“我真就草了!”
“你說那個逼,是不是有病?”
“啊?是不是有大病!”
“他孃的,我又沒真的砸到他,他要是心裡不爽,我大不了給他道歉就是了啊,實在不行我賠錢不行嗎?”
“還非得報警起訴的......”
“真踏馬有病!”
李東強罵罵咧咧。
張偉皺眉道:“李東強先生,這些話,你現在跟我發發牢騷也就算了,可以後上了法庭,千萬不能這麼說!”
“如果讓法官聽到你說這些話,肯定會加重刑罰的。”
“在法庭上,認罪悔罪的態度,非常重要,對被害人的歉意,賠償,也很重要。”
“這些,到時候我都會詳細給你說明。”
張偉也是擔心這個蠢貨,在法庭上搞什麼騷操作,所以提前給他打預防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