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你看你這又是何必呢?”
“都是一個小區的,雖然不是一棟樓,但也抬頭不見低頭見。”
“而且最關鍵的是,你並沒有真的受到什麼傷害,沒有蒙受什麼實質性的損失。”
“真沒必要這麼大動干戈大張旗鼓的。”
小陳勸道。
他倒不是為林北著想,或者為6號樓1單元那些業主考慮——小陳還沒那麼“高尚”。
他只是單純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畢竟,起訴整棟樓這種事情,可不是什麼小事。
可想而知,肯定會鬧成大新聞。
而到時候,左岸香泉勢必會出名,而且不是什麼好名氣。
連帶著,小區物業也會進入公眾視野。
物業公司領導顯然並不想看到這樣的畫面,他肯定會追責,到時候,小陳作為直接跟林北接觸的人,或許會首當其衝。
搞不好,飯碗都要丟了。
所以,他很不希望林北真的做這樣的事。
可林北行事,又其實他想勸就能勸得動的?
林北直言道:“我也不想麻煩,但昨天你也在場的,你也知道,查監控找不到人,報警也查不出來,大多數住戶都不太配合。那我能怎麼辦?反正這口氣我肯定咽不下去,我一定要把這個***找出來,送進去。”
“再說了......”
林北看著小陳。
“你為什麼要勸阻我?”
“我起訴整棟樓,不管成與不成,最起碼,也能威懾那個拋物者,以及警示其他業主。”
“以後,高空拋物這種事情,基本上不會再發生了。”
“你想一下,如果你們小區因為高空拋物出現了重大人身傷害事故,那會是什麼後果?”
“而我現在,等於說是提前解決了這樣的隱患,你應該支援我才對。”
小陳苦笑。
道理也確實是這麼個道理。
這小區裡,來來往往這麼多人。
又有老人,又有小孩。
而6號樓那個該死的拋物者,還不是隻拋了一次。
已經第二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