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從派出所順利拿到《不予立案決定書》,走出派出所後,就給羅大狀打了個電話詢問情況。
羅大狀那邊,也很順利,完成了證據公證。
雙管齊下。
效率翻倍。
隨後,兩人在左岸香泉碰面。
開始為起訴做著最後的準備。
碰面之後,依舊是分頭行動。
林北前往物業,索要監控影片。
雖然並未拍到拋物者的具體樓層,但這份影片最起碼可以將範圍鎖定在6號樓1單元,七樓以上。
並且,這份影片也是重要的證據。
有這個影片存在,就足以證明高空拋物行為確有其事——這就是刑事自訴的麻煩之處,需要自訴人自己尋找並準備好證據。
而羅大狀,則是在小區裡轉悠,走訪,詢問目擊者......
反正是能獲取什麼資訊就獲取什麼資訊,多一點資訊,就多一分把握。
......
物業。
“林先生,這個監控影片你昨天也看過了,並沒有拍到是哪一層啊。”
聽了林北的來意,物業小陳道。
林北說道:“我知道,我要影片,也並不是為了找出整個人。”
“那你這是......”小陳不解。
林北嘴角微掀,淡淡道:“哦,其實也沒什麼,我只是想把整棟樓的住戶都起訴了,所以需要這份監控影片作為關鍵證據。”
“哦是這樣啊......等等,你剛才說什麼!?”
小陳猛地反應過來,頓時臉色大變,聲音都拔高了許多。
“什麼!?你,你要把整棟樓都起訴了!?”
林北搖了搖頭:“不好意思別誤會,剛才是我說錯了。”
“呼......”
小陳長出口氣,道:“就是嘛,怎麼可能有人起訴整棟樓,這也太瘋狂了,我......”
“我的意思是,”林北打斷他的話,一本正經地說道,“並不是起訴整棟樓,而是隻起訴七樓以上,並且那四戶沒人住的也排除在外。總共是五十戶。”
6號樓一共33層,拋去已經可以確定並非拋物者所在的下面六層,還有27層,每層2戶,一共54戶,其中有4戶人家是可以確定沒人的,所以被告其實就是50戶。
小陳:∑(OO;
你覺得你很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