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的話,恐怕這一年我們院什麼案子都不用接了,光審這一個案子好了。”
聽到這話,不少人紛紛點頭。
確實,不能一個一個審。
太費時間太費資源了。
“我的初步想法是,按照情節嚴重程度,將本案被告劃分批次,依次審理。”
“如此一來,不但能解決由於被告人數過多難以容納的問題,還可以加快審案程序,不至於浪費過多司法資源。”
徐建設說出自己的想法。
蘇天文摩挲著下巴思考片刻,向他露出讚許的目光。
“不錯,徐庭長這個建議很好,就分批次!”
隨後又看向刑一庭的庭長陳忠漢。
“陳庭長,你是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你有什麼想法?”
陳忠漢說道:“徐庭長分批次審理的建議很好,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不過我想補充一點,那就是分批次之後,如果單一批次人數過多的話,可以選取代表出庭,不必也不能全部出庭。”
蘇天文緩緩點頭:“嗯,這也是個辦法。”
“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想法。”
陳忠漢繼續說道:
“我覺得,是不是可以給這些被告統一安排一個辯護人。”
“被告人數實在是太多了,分批次確實可以解決容納問題,但如果每個被告人都單獨聘請辯護人的話,依舊會非常浪費時間。”
“即便每個辯護人準備的辯護詞要說五分鐘,這兩百五十多個辯護人,那就多長時間了?”
“這還不算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的時間。”
陳忠漢沉聲說著:“所以我才想到,是否能給本次網路誹謗案的所有被告,統一安排辯護人。”
“如此一來,便可大大節約司法資源。”
陳忠漢話音剛落,立案庭庭長趙康年便皺眉開口道:“可是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都明令禁止同案被告人不能選同一個律師做辯護人......”
陳忠漢笑呵呵地說道:“沒錯,同案被告人確實不能用同一個辯護人,因為這會涉及到利益衝突。”
“但是!”
“這次的被告人每個都是獨立的誹謗案、侮辱案,並非同案被告人。”
“他們相互之間也並無利益衝突。”
“所以為他們統一安排辯護人,應當不算違背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
院長蘇天文掃了一眼:“大家覺得如何?”
眾人紛紛開口。
有的支援,有的反對。
有的表示擔憂。
畢竟這種做法......雖然嚴格來說並不算違背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相關規定,但畢竟說起來並不是那麼的符合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