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結束之後,才算正式進入庭審流程。
羅祥起身宣讀起訴狀:
“本月17日,我方當事人林北先生駕駛車牌號為浙A......的計程車在某地接到乘客......”
“本月18日X時X分,被告人發了一條標題為《九敏九敏集美們!我被變態男尾隨了!》的影片微博,言稱被我方當事人尾隨......”
“我方當事人與之私聊,希望對方刪除微博,停止侵權行為,未果。”
“對方於18日X時X分再次釋出一條微博,並掛出我方當事人的微博賬號,使其受到網暴。”
“......”
“綜上,被告人之行為,對我方當事人的精神、名譽都造成侵犯,並且造成網路秩序嚴重混亂......”
“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
“請求合議庭判處被告人罪名成立,兩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賠償我方當事人各項損失三萬餘元......”
羅祥聲音洪亮,氣場強大。
陳述案由,闡明訴訟請求。
誹謗罪!
尋釁滋事罪!
兩罪並罰,五年有期徒刑。
相比之下,民事賠償的三萬塊,已經不算什麼了。
被告人席位上,任君美頓時就坐不住了。
呼吸都變得急促了許多。
雖然看過起訴狀副本,對這一訴訟請求早就知道,但此刻被對方當庭宣讀出來,任君美依舊感受到了劇烈的衝擊。
這時便聽到審判長問話:
“被告人,方才原告律師宣讀的起訴狀與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咕嚕!”
任君美艱難吞嚥口水,小聲道:“一,一致。”
審判長又問:“對此,你可有異議?”
任君美猶豫了下。
然後......
“有!我是冤枉的!!!”
張偉:(ꐦಠ 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