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至於此?
按他對王景輝的認知,王景輝向來做事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會決定做與不做。
像這種事在他認為,是不可能做的呀?
單說衡量得與失,五百兩可以買多少個婢女,又何必花在一個賣唱女子身上?
莫不是看上了那女子不成?
可是贖出來以後,他又打算怎麼做?
帶著?
對此凌雲唯有一聲嘆息,搖了搖頭,這不也現實。
如此一想,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真是個麻煩事兒!
見他低著頭一聲不吭,旁邊的王景輝確實滿臉期待的等著他的回答,最終不得已開口追問道,“凌兄,你覺得如何?”
在王景輝的認知裡,他同情賣唱的女子,凌雲必然會跟他一樣,一定不會袖手旁觀。
也許他不知道的是五百兩,是種什麼概念,那可是普通百姓一家三口,一輩子吃穿不愁的數字。
要凌雲用五百兩去救一個陌生人,哪怕是有過數面之緣的女子,這事也絕對划不來,他也做不出。
但如果物件換成中秋節,那天的黃衣女子,一千兩他也願意。
想到此,凌雲的心也軟了下來,之前都是王景輝在幫自己。
如今他難得開口,更何況現在自己也有餘錢,不過借他二百兩,就算是給不是問題。
再者他他低頭沉思,並不是捨不得錢,只不過是在為其衡量得失罷了。
思前想後,凌雲還是決定將自己心中的擔憂說出來,至於最後的抉擇,那就要看王景輝的了。
“王兄,這錢我可以給,不過愚弟還是要勸你三思後行。”
“你若是花五百兩紋銀將人贖出來,之後作何打算?可有想好?”
王景輝一聽,吸了一口氣,眉頭微皺。
見狀凌雲已然明白,王景輝並沒有想過,後面有可能發生的一系列的事。
見他面露苦色,凌雲也不好在多說,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行了,既然王兄想要做,愚弟必然會無條件支援你。”
隨後在衣袖裡取出三百兩,放在他手上,“吶,這是三百兩,你且拿去。”
見到凌雲塞給他三張一百兩的銀票,當即取出一張,推辭道,“凌兄,二百兩即可?愚弟這邊還有一些銀兩…”
凌雲的手拍了拍他的手,制止道,“行了,你我兄弟,沒必要分這麼清,以往都是你們幫我,現在我只是拿出三百兩,你就推辭,莫不是把我當外人?”
王景輝急忙解釋道,“凌兄,萬萬沒有,你們親如兄弟,愚弟怎會將你把外人看?”
“那就收下吧!”
“好吧!那愚弟就先收下,待回安州府後,再將其奉還。”
王景輝思考片刻,最終還是將其收下。
其實他並不是跟凌雲客氣,只是他也知道最近凌雲買下了書店,今天算是開業第二天。
生意怎麼樣他不知,但是以他家裡的書店的收入來看,一天到晚賺不來幾個錢。
所以這錢,就相當於是借凌雲的,打定主意回去再還他。
“不用,區區三百兩,愚弟還是拿得出手,我們還是先將人贖回再說。”
“對對對,一時高興,忘了正事。”
兩個人急衝衝跑下樓,就在要出客棧之際,王景輝停下腳步,嚇得凌雲來了個急剎車。